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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后购买房子,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款,算我们夫妻共有财产吗?

时间:2022-10-18 来源:乌哈旅游

最高法院解释婚姻家庭编第29条,父母为结婚前购房出资视为赠与,结婚后购房出资按约定处理或按法典规定处理。如果男方名下有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男方保留产权,需向女方补偿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如果婚后男方父母出资首付款登记在男方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一般产权归男方,就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男方向女方补偿。

拓展延伸

领证后购买房子,男方父母出资首付款,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影响如何?

领证后购买房子,男方父母出资首付款,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影响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婚后夫妻共同劳动所得、共同取得的财产以及夫妻共同投资购买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父母出资的首付款属于夫妻共同购买房屋的一部分,因此可以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然而,具体的财产归属可能受到地区法律的规定以及双方的意愿影响。如果双方在购房时有明确的财产归属约定,例如签订了房屋财产约定书,那么父母出资的首付款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建议在购房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并在购房过程中与配偶和男方父母协商明确财产归属,以避免潜在的财产纠纷。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于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情况,应当根据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相应法律规定处理。在购房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并与配偶和男方父母协商明确财产归属,以避免潜在的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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