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建立公司规范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1.2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3 公司实行统一的考勤与休假制度。
1.4 各部门执行考勤与休假的情况将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二章 考 勤
2 工作时间
公司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时间:上午 9:15-12:15 ; 下午 13:15-18:15。
3 刷卡制度
3.1 员工上下班要在指定的门禁读卡器刷卡,因忘带卡或无正当理由忘记刷卡者需第一时间登陆OA系统填写《考勤说明单》并提交,同时视同迟到一次;否则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3.2 门禁卡丢失、损坏需第一时间登陆OA系统填写《考勤说明单》并提交,同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新卡;
3.3 严禁代他人刷卡或授意别人代自己刷卡,一经发现违规者,将重罚双方500元-1000元不等,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 考勤统计期间
4.1 人力资源部每周一将上周考勤数据上传公司OA系统,员工可以自行查询;
4.2 考勤统计期限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4.3 每月20日(含20日)是上月考勤说明的截止日期(遇节假日顺延),考勤结转以后进入工薪计算系 统,考勤期限内的数据不再更改,员工缺少打卡记录并没有提前说明考勤情况的,人力资源部将不再 询问,直接按规定予以执行。
注意:在OA系统提交《考勤说明单》、《请假申请单》以及《加班申请单》时,务必在考勤发生日3天 之内提交,逾期OA系统将无法受理。
5 迟到早退处理规定
5.1 迟到:指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30分钟内到达公司,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特殊雨雪天气酌 情处理;
5.2 早退:指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30分钟内离开公司,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3 迟到及早退处罚: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第六次起,每次扣款50元,连续扣款三次增 加扣除一日工资,仍有迟到及早退者每迟到及早退一次扣除一日工资,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扣款在 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6 旷工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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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罚薪全月同时停止发放本期绩效奖金,旷工者要作书面检讨,公司有权予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均属旷工:
6.1 不请假就擅自不上班者;
6.2 虽提出请假、但未经主管批准就不上班者;
6.3 没有打卡记录同时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OA系统提交《考勤说明单》;
6.4 不服从工作分配与不服从工作调动者;
6.5 出勤后,拒不接收工作任务或拒不干工作者;
6.6 上班时间擅自干私活、办私事、打私人电话、玩游戏或者吵骂打架;
6.7 因打架斗殴致伤治疗者;
6.8 无故超假又未办理续假、补假手续者;
6.9 屡教不改,经常迟到早退者;
6.10不服从公司相关的考勤管理规定者。
以上十项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
7 非正常考勤
7.1 对于在前一天晚上因在公司加班到23:00点以后(以考勤卡记录为证),并于第二天10:00之前到岗者,不视为迟到,员工需登陆OA系统填写并提交《考勤说明单》;
7.2 因公外出不能及时打卡者应提前或5天登陆OA系统填写并提交《考勤说明单》;出差应提前填写并提交《考勤说明单》,如未及时办理应在出差回来当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出差相关证明复印件以做备案。出差时期跨越20号的,需在20号前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以上不视为非正常考勤。
8 考勤管理部门
员工日常的请假申请、休假申请、加班申请、考勤说明等由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间接主管签署审批意见, 考勤的最终管理为人力资源部,负有员工考勤的考勤核准、审批、统计、汇总、上报的职能; 人力资源部有对各部门考勤进行监督、抽查的权力。
第三章 休假及请假
9 国家法定休假日
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公司将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
10 年休假
10.1 公司转正的员工自入职起每满一个月享有一天带薪年假(其中毕业生的带薪年假起算应在毕业 时间之后起算)。核算方法为: 例如一名员工入职时间为20xx年3月10日,20xx年6月1日转正为正式 员工,那么该员工从3月10日至6月9日有3天年假,以后每顺延到下个月的9号就累加1天年假。年假不 能提前预支;
10.2 年假可根据个人的需要及工作的安排,选择一次休完或分散休完,但最小单元不得小于半天, 且在每年的3月31日以后,上一个年度的年假没有休完,可以保留6天到本年度,超出6天以上的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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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再留存;
10.3 员工在规定假期内休假的,工资按正常标准发放;
10.4 年休假未经部门总监级别以上领导的批准而擅自休假的作为旷工处理;
10.5 员工休假期满,必须按时上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 源部,返回上班时补办相关手续。
11 病假
11.1 凡属公司正式员工每月享有1天有薪病假(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享受),有薪病假需提供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当日就医凭证;若无证明视为年假或事假。员工在年休假内生病,不视为病假直至年假完结为止;
11.2 病假期间的待遇:年度内,除11.1条外员工累计病假30天内的,病假工资改发基本工资的60%;员工累计病假超过30天的,病假工资改发基本工资的40%;其中符合11.1条款的1天有薪病假,发放100%的基本工资。员工病假期限可按照北京市关于医疗期限的规定执行。
12 事假
12.1 事假规定:员工个人事情一般应在休息期间处理,如确因特殊情况,可请事假,事假最小单位 为半天;
12.2 事假为无薪假,在当月工资中全额扣除。
13 婚丧假规定
13.1 对入司之后结婚的正式员工,以结婚证日期一年内有效,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需一次性休完, 请婚假时需出具结婚证,婚假有效期以结婚证上的领证日期顺延十二个月;
13.2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以请丧假,其中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以领取丧葬费,由部门总监 级别以上主管审批。丧假时间为3个工作日,补贴丧葬费3000元,休丧假及领取费用的,请提供相 关证明;
13.3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常。
14 产假
14.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检查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需医院开据难 产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员工休产假凭医院或计划 生育部门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14.2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按照员工保险地区的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3产假期间无餐补、交通车补,手机话费减半。
15 其它
员工凡发生不属于本试行办法中所规定假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第四章 加班
16 加班(6级含6及以上员工不计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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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工作日员工加班至20:00的可以报销餐费20元;超过22:00的可再报交通费30元。不足标 准的,以实际发生额报销;
16.2 双休日加班,双休日的加班最小工作单位4个小时,其中不包括中午12:15-13:15,晚上18: 15-19:15;加班餐费标准20元/餐;加班车费标准50元/人/天,不足标准的按照实际报销,工 作时间超过8小时并且离开时间晚于20:00可报销2餐补助;
16.3 加班时间的核定依据为考勤记录和加班申请单;加班实行提前申请制度,加班前应登陆OA填写 并提交“加班申请单”;
16.4 因第一天晚上加班至23点以后,第二天的考勤不得晚于10:00;
16.5 加班各项费用的报销在每月一次的报销时一并提交(员工需将OA系统上个人加班列表打印粘 贴在报销单背面备查);
16.5 六级(含六级)以上员工不计加班费用,凡是享受公司交通补助的员工加班均不再报销加班车补。
17 其它
病假:年度内员工病假超过20天的,影响奖金、调薪、 晋升;
事假:年度内事假超过10天的,影响奖金、调薪、晋升;
旷工:年度内有旷工行为的员工,取消奖金、调薪、晋升,严重者开除。
18 备注
关于请假、考勤说明及加班等事宜,以人力资源部发放的Staff邮件说明及OA系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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