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作为一个展示自我的窗口,在学院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增强各系相应部门成员的组织纪律性,加强凝聚力,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相应部门的职能,考核相应部门的工作,促进团委与各系团总支的协调, 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一、 考核机构
院团委宣传部
二、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系团总支宣传部
三、 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主要分为两部分:工作考核与对宣传工具(包括海报、卡纸、红纸等)的张贴、悬挂横幅及工作宣传橱窗管理的考核
1、 工作考核
(1) 各系团总之宣传部可根据自身特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以提高同学的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同时注意要有计划,有落实,讲成效。
(2) 各系团总支宣传部需按程序在校园内张贴宣传工具,认真做到按程序办事,必须珍惜、爱护学院的一切宣传用具、园地。
2、 工作纪律
(1)上交团委的各种文件、计划、方案、总结,必须按时、认真并材料齐全。
(2)院团委宣传部召开的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席。
(3)如有些紧急活动或任务,团委宣传部无法短时间内完成宣传效果,需各系团总支宣传部帮忙,适当加分,态度不好者适当扣分。
(4)各系团总支宣传部需按程序在校园内张贴宣传用品,除已划分到各系部的宣传橱窗范围外,所有在校园内张贴的宣传用品(包括海报、横幅、卡纸、红纸等),都必须向团委宣传部上交申请书并获得同意,取得准贴证后方可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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