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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调解协议书(3人)

时间:2022-09-08 来源:乌哈旅游

  ( ) 民终字第 号

  上诉人(原审 )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 )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案由:

  上诉人 不服 人民法院( ) 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 (写明上诉请求)。

  (写明案件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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