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侵犯国家机关和职务诚信,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或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必须具有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法律分析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2、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的诚信,但主要侵犯了职务的诚信;
3、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上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
拓展延伸
贪污罪的构成要素及其法律适用
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骗取、挪用、私分公共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包括:一是主体要素,即犯罪行为必须由公职人员实施;二是客体要素,即财物必须属于公共财物或者他人财物;三是目的要素,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四是手段要素,即采取侵吞、骗取、挪用、私分或者非法收受财物的手段。贪污罪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不同情形进行具体界定和量刑。对于贪污罪的打击和预防,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共财产安全,推动国家法治建设。
结语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职务诚信;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主观上必须有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贪污罪的打击和预防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共财产安全,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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