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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贿赂构成犯罪么

时间:2020-03-13 来源:乌哈旅游

性贿赂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是权色交易就构成犯罪。我国法律体系,长期以来一般不追究行贿者的行为,但追究受贿者的责任,但是最近也有行贿者被追究责任,舆论呼吁罚没行贿非法所得的呼声日益高涨。

性贿赂不同于一般的物质财富行贿,物质财富可以量化,也相对容易认定,可是性贿赂很难进行认定,男女之间都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可以强调是感情的升华,是一种两情相悦,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两情相悦是建立在权力和财富的基础之上,背后有利益交换存在,男的贪恋女色,女的看中男的财富和权力带来的利益,可是要认定,难度系数颇大。

现代爱情逐渐物化是不争的事实,恋爱先看房车再谈感情,女性看中权力和财富虽然太物质,但也是人之常情。

性贿赂存在较为普遍,可是最终得到惩治的是受贿者,而不是性贿赂提供者,这是不公平的。

所谓性贿赂,即是指不法分子以提供性服务或雇用性职业者(性工作者)提供性服务的方式向当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拓展资料:性贿赂与一般的性交易区别有哪些?

1、性贿赂不是淫荡好色,而是贿赂方为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主动“上门服务”,因而它不同于简单的嫖娼或贪官好色。

2、性贿赂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直接获得金钱,而是为了获得某种有利于自己的利益或机会,因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卖淫。如官场中的性贿赂,其目的是买官或谋职。生意场上的性贿赂,为的是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利益与商机,如承包某项紧俏工程,获得某种紧缺物质的代理权,甚或将质量较差的产品以高价卖出。娱乐界中的性贿赂,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演出机会,据说有些女明星便是通过与导演上床而走红的。体育界中的性贿赂,目的是为了换来好的成绩与名次,自然,裁判便成为首当其冲的“公关”对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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