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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是什么?

时间:2021-11-23 来源:乌哈旅游

销售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约定由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且销售合同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一、买卖双方具有哪些权利义务

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出卖人的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二)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二、已经交给买方的东西能不能先不转移所有权

可以先不转移所有权。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种条款叫做所有权保留条款,是当事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确定合同内容的表现,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主要功能是为出卖人降低交易风险。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出卖人认为重要的义务以前,出卖人仍然保有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样出卖人就可以避免在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不履行其主要义务时,因所有权已转移而遭受损失。

三、一房二卖怎样确定所有权

一房二卖确定所有权如下: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可以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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