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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

时间:2022-05-08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一、竣工日期是什么意思

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竣工日期的确定对后续的权利主张而言很重要,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什么叫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工程款有限受偿权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面对被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当将涉案工程的全部资料搜集并汇总,尤其是认质认价清单,变更签证等影响工程价款的书面材料,绘制竣工图纸,编制结算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方可以向其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甲方逾期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要注意的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从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六个月,超过六个月仍未行使的,承包方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消灭。

除此之外,承包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收到生效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书后,甲方仍不履行的,承包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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