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类别分类如下:
1、商品商标
商标是最常用的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选择或者经销商品时使用的标记。也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商标是申请《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优先权保护的唯一标志。
2、服务标志
商标用于标记和区分无形商品,即服务和劳务。
3、集体商标
以团体、协会等组织的名义,被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其是该组织成员的标志。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该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可以请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组织,该组织应当按照章程被接纳为成员;不需要加入注册组织的,也可以适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组织无权禁止。
4、证明商标
由有能力对某种商品或服务进行检验和监督的组织所控制,并被其以外的人用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准确性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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