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象: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落户、郑州市的大学、大中专院校录取入户
落户条件:被郑州市内大学、大中专院校招收的当年新生入户。
所需材料:凭借录取通知书、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迁移证、新生录取花名册。
落户流程:到迁出地派出所开证明拿着所需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材料齐全可予以当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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