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履行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一、没签订借款合同怎么确定履行地
没签订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要确定履行地的,可以进行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协议内容所指对象必须明确吗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合同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履行期限;协议不成的,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随时要求对方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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