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期间男方不让见孩子,女方可以和对方协商,行使探望权。如果人民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男方不允许女方见孩子,女方可以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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