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章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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