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办理海关进口手续及简要说明,
1、外贸公司是指经国家商务部或省、市级商务部门批准其有进出口商品经营和代理权的企业。
2、所需通关单据:
1)进口合同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二、从国外视同进口到保税区
1、海关备案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如实向海关申报,而无需加税和进口许可证。备案进区后的货物呈保税状态。
2、海关备案所需提供的单据:
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保税仓储进库登记簿
三、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
1、方法B是指在保税区内投资经营自身产品,且经保税区海关核准按月、季等核销期限的仓库和生产性企业,进口时可办理的方法。特点是货物可先实现国内销售,后报关付税、付证。
2、通关和核销单据:
1)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2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3)装箱单
4)出库单(正本)
5)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四、从国外通过保税区海关(一次性)进口到国内
1、这种方式是保税区内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独立对海外经商的进口通关方法。
2、通关单据
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7)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8)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第六条 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关于商品归类、审定完税价格和原产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税则号列(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运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原产地、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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