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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需要哪些证据?

时间:2022-07-20 来源:乌哈旅游

为了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等;关于子女情况的证明;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等证据。以上内容可作为离婚手续办理的依据。

法律分析

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请提供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2.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比如说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等。

3.关于子女情况的证明。

4.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等证据。

拓展延伸

离婚登记所需证据是什么?

离婚登记所需证据包括以下几项:首先,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和户口本,这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基本材料;其次,需要提供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这是离婚登记的必要文件;第三,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和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备行政机关核对;第四,需要提供双方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这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常规要求;第五,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上的子女信息,以备行政机关了解子女情况;第六,需要提供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协商结果,这是离婚登记的必要文件;第七,需要提供双方因离婚产生的财产分割清单,这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要文件;第八,需要提供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这是离婚登记的必要文件;第九,需要提供双方对子女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的分配意见,这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要文件;第十,需要提供双方对子女姓氏的协商结果,这是离婚登记的必要文件;最后,需要提供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的离婚登记申请书。综上所述,双方需要准备以上九项材料,才能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享受法律规定的便利。

结语

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权益,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子女情况和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证据。以上内容,建议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前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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