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这个在字面上就可以了解到主要指的是家庭中的财产。家庭中的家庭成员财产的组合体称为家庭共有的财产。讲白了就是家庭成员一同努力所赚取的财产,例如家里开了小卖部的营业额,这种营业额就属于家庭共同拥有的财产。任何家庭中只要拥有共同财产的,都要满足下面的条件:一个是家庭成员一起努力一起赚取的劳动成果和受他人赠送的物品之类的;二是一个完美的家庭,有夫妻双方,有孩子组合的一个家庭,而这个家庭的财产就叫家庭共有财产。
2、如何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家庭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家庭中每个成员的财产组合体,一起努力的劳动成果。而个人财产是指一个人的财产,自己一个人工作努力的工资财产。在对个人财产中没有明确规定列入家庭共有财产中均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要把个人财产弄进家庭共有财产中,要有明确规定,充分的理由。才能结合个人财产转化为家庭共有财产。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注意什么问题?家庭共有财产不包括其他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戚或者没有参与家庭的劳动成果的其他人。且没有生活在一起子女,没有在家庭中做出贡献的的人作为家庭共有财产的成员,列如生活在一起但还没有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对家庭做出贡献的成年人,在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分割条件按照对方的大小来比例标准分割,年龄较大,贡献最大,在分割时应该特殊对待。
4、如何处理家庭共有财产纠纷?
(1)出现家庭共有财产的纠纷时,应对家庭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完全区分开,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成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拒绝采纳。
(2)没有经过家庭共有财产的成员的同意,私自利用该资产,做交易买卖的合同证件,均为无效合同。
(3)对家庭共有财产持有异议的,并且发生争执的,通过行政机关处理此事,严格管理。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应按照国家法定规定来分割,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家庭成员中不能私自动用这比资产,因为这是家庭共有的财产,用时需要经过家庭成员的同意才能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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