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时间:2021-05-26 来源:乌哈旅游

担保人不还款有以下后果:

一、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将担保人的房屋、汽车等资产查封或者扣留。

二、法院会把担保人列入失信名单中,担保人的高消费行为会受到限制。

三、征信报告中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以后办理信贷业务。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可能会被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信用卡上的钱还不起怎么办

在还不起信用卡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最低还款功能或者跟银行协商,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分期还款,也可以想办法跟亲朋好友借钱偿还信用卡,总之,还不上信用卡不等于能不还,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办法偿还信用卡欠款。

借钱还不起有哪些后果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可能会被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考虑诉讼时效),判决下来后还是不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也找不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也是有强制执行的期限的。

贷款钱还不起了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要替债务人还款。债主可以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当了担保人欠债人不还钱要自己还钱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当了担保人欠债人不还钱要自己还钱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当了担保人欠债人不还钱要自己还钱吗

需要。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若是连带保证,只要还款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同时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

担保人的责任根据其担保的方式分为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两种。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况是当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如果未约定担保方式的,视为一般担保责任。

二、担保的方式有什么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上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上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5)留置

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上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

担保人就是担保债务的人,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之下,担保人是需要按保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担保人和债务人双方都不想还款,对于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该承担的责任必须要履行。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是要到哪里起诉

一、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是要到哪里起诉?

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时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四、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原告有哪些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2、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

3、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

五、欠钱不还起诉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是要到法院起诉,但是管辖法院只能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到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例如被告已经下落不明或者被告在监狱中服刑。起诉他人欠钱不还的,原告针对个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的证据。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