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