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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怎样写能受法律保护

时间:2021-08-09 来源:乌哈旅游

借款条书写时,具备以下内容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

2、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利息等;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借钱打欠条是否能受法律保护

借钱打欠条受法律保护,但是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应当明确表达,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金额单位应明确,金额应以繁体字书写,并注明百分比、千分比和万分比。表达要清楚,避免歧义。如果有利息,应该明确说明。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间利息多少能受法律保护,多少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1、利率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以内的利息合法。超过4倍的,法律不予保护。

2、每年的利率都不一样,所以在借贷时,可提前咨询合法利息是多少。

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借条无法受法律保护

借条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情形: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借条怎样写才符合法律规格

借条符合法律规格的写法是首先应当写明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的金额以及借款的时间,写明还款的金额以及还款的时间;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借条开头写成租借受法律保护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条开头写成租借受法律保护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

2、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3、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

4、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建行付款。

5、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6、持上述相关资料,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

另外购买使用权房注意事项:

1、使用权房权属关系复杂,确定权属后再购买。

必须双方亲自到场过户。

2、使用权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

3、购买前要核实以前各项费用是否结清(供暖费、物业费),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欠钱不还能否起诉其子女

一、欠钱不还能否起诉其子女

父母欠债不还是否可以起诉子女,视情况而定。

1.若父母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子女。

2.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可以起诉子女。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

债务人个人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债务人死亡后,他的遗产要先用来清偿所欠债务和税款,清偿后剩余的遗产再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生的一方主张债务。

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3、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总而言之,父债子还,夫债妻还,不再是天经地义。人死债不灭。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找债务人的配偶索要债务。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债权人可以找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索要债务,但索要债务应当限制在继承的财产数额之内。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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