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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物构成盗窃罪吗

时间:2021-01-25 来源:乌哈旅游

遗忘物可被盗窃罪定罪,侵占罪则是占有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或遗忘物。两罪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犯罪故意产生的状态不同。侵占罪中,行为人已合法持有他人财产,目的是非法据为己有。而盗窃罪中,行为人要通过秘密手段将他人有效控制的财产据为己有。

法律分析

1、并非行为人遗忘了东西,该被遗忘的东西就成为了遗忘物。遗忘分为长期遗忘和短期遗忘,暂时性的遗忘如果时间短、距离近、人和物的距离较近,此时别人拿走被遗忘的东西则仍然属于盗窃罪。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3、虽然盗窃罪和侵占罪同属侵财型犯罪,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采取的犯罪手段均可用秘密的方式,侵害的对象是本人无所有权的公私财物。但两罪犯罪故意产生的状态截然不同,侵占罪中行为人的犯意是产生在已合法持有他人财产的状态下,其目的是将已合法持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而盗窃罪中行为人犯罪故意产生时该财产还处于他人的有效控制下,其目的是要通过秘密的手段将他人有效控制的财产据为己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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