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基金在投资管理中有出现亏损的可能。受托人既应当与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签定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由不尽责或违约行为造成的亏损由其责任方按照.协议的规定赔偿损失应当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正常情况下,年金受益人承担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盈亏风险。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六条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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