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乱倒建筑垃圾不会坐牢,会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建筑垃圾的正确处理方式: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3、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4、废旧砖瓦为烧粘土类材料,经破碎碾磨成粉体材料时,具有火山灰活性,可以作为混凝土掺合料使用,替代粉煤灰、矿渣粉、石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法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