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保的报销比例为:第一,如果属于农村医保的,那么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第二,如果当事人发属于城镇医疗保险的,那么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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