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根据情况来看。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一、子女离婚时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
根据上述几种情况,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对于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的房产。
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则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为双方购买的,则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在子女离婚时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父母虽然是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但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对于父母为子女支付房屋的首付,其余房款由子女及其配偶通过银行贷款共同支付,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对于这类房产,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对于父母出资一部分,子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因此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父母给我买的婚房是否是只赠与我的呢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但是是赠与夫妻双方还是个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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