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只表示没有足够证据认定嫌疑人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一年后仍无证据,将解除取保候审。结案需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
法律分析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解除后的法律挑战:了解与应对
取保候审解除后的法律挑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解除取保候审后,被告人可能面临监管措施的解除,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其次,被告人可能需要重新适应正常生活,包括寻找工作、调整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挑战。此外,被告人还需要面对社会舆论和公众的关注,如何应对媒体报道和舆论压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挑战。此外,被告人可能还需要面对可能的后续法律程序,如审判和判决等,需要妥善处理和应对。因此,了解这些挑战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意见等,对于被告人来说至关重要。
结语
解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结案,而是因为在一定期限内未能获得足够证据来认定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后可能面临新的法律挑战和生活调整。被告人需要妥善应对监管解除、舆论压力和后续法律程序等问题,包括寻求法律援助和咨询律师意见,以应对可能的困难和挑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