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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或搬迁的员工赔偿问题

时间:2020-11-12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倒闭或搬迁不需要赔偿员工,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公司法》第187条规定,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可申请破产清算并优先支付员工赔偿。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管理费用等,共益债务包括未履行合同、财产损害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由债务人财产清偿,如不足则按比例清偿。若无法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可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分析

公司倒闭或者搬迁一般不需要赔偿员工,但是因此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每达到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公司倒闭不够支付员工赔偿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1、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3、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公司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1、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当公司倒闭或搬迁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员工。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短,补偿金额有所不同。如果公司倒闭无法支付员工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将由债务人财产清偿,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将按比例清偿。若财产无法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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