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一、出租房关于物证
1.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据: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公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2.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2)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迟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3)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3.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公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4)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5)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6)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7)其他相关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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