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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是否可以继承

时间:2023-05-12 来源:乌哈旅游

合同的权利义务需要根据合同性质来判断是否可以继承,一般来说可以继承的。从维护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该项权利义务。但是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将自然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发生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一、合同一方去世还有效吗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视情况而定。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二、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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