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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_范文

时间:2022-10-21 来源:乌哈旅游
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感谢您的阅读! 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

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市委市政府二十二条规定,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及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作风保证,根据《市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儋州市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我局开展集中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抓作风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继续弘扬\"实干快发展\"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正确使用的制约和监督,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全局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改进,重点项目建设明显加快,本部门公信力明显提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局机关领导干部及在岗人员、各基层队(所)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市容监督和建筑渣土管理人员、各队收费人员。重点整治以下两个方面26种问题: (一)通过治理不作为,提高执行力,切实解决不执行、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问题。

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上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

2、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及时解释说明或置之不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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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职能范围内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明推暗抗、敷衍应付、拖延不办或拒不办理的;

4、对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加以解决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过问、不处理、不纠正或久拖不决的;

6、职能部门之间不互相协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的;

7、不依法履行公开或告知义务,对应公开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的;

8、服务意识淡薄,不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或限时办结制的; 9、工作日期间擅自缺岗、脱岗、离岗,使当事人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 10、作风漂浮,效率低下,不能及时受理、办理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 11、部门或单位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的;

12、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失察失管,致使管辖范围内多次出现行政不作为问题,或因行政不作为导致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

13、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 14、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5、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作为行为。

(二)通过治理乱作为,树立新形象,解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不公等问题。

1、没有法定依据行使职权的; 2、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行使职权的;

4、故意曲解或变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给企业生产经营设置障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

5、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

6、利用职权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搭配收费的; 8、故意刁难当事人,强制其接受指定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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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粗暴、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的; 10、干扰或影响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查处的; 11、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乱作为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部署阶段(5月上旬D中旬)

1、搞好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通过大力宣传,使本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同志在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罗保铭书记在省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儋州市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建立建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儋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州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下旬D6月上旬)

1、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抓好排查整改。

2、组织集中评议。通过社会调查、发放评议表等方式收集各方面评议意见,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并通报评议结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公开曝光,促进及时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中旬D7月中旬)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检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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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整改提高方案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提高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做到可操作、能提高、好检查。整改提高方案要以任务推进表的形式细化,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公布,做到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解决突出问题。在整改提高中,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些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争取出台几项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下旬)

1、检查验收。局机关将抽调人员对本局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对整治不认真、社会反映强烈、问题较多较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基层队(所)场,责令公开检讨,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2、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效能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服从大局。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善于发现和敢于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消除\"护短\"意识,严肃纪律、服务大局,做到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作斗争。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要把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及时解决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逐级抓落实。要把治理工作的成果体现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为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3、认真排查,逐项整改。要敢于正视问题,广泛深入地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排查,要深入到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和症结,迅速拿出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坚决做到不掩盖、不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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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护短、不走过场。对群众反映的以及行政服务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治标的同时,要深入剖析根源,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治本措施,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好清前堵后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及个人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同时,认真分析研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努力建立健全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

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司法等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证。 二、整治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党群部门、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三、整治内容

按照《关于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十二条规定》,切实纠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庸懒散拖\"、纪律涣散、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整治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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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大会,动员部署。召开全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动员大会,制定下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严明纪律规定,提出工作要求,在全县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县动员大会后一周内召开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迅速开展工作。 (二)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征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要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认真总结、深入剖析,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整改问题。各单位要将查摆问题情况和整改方案于10月底前报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12月底前,要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措施

(一)畅通渠道,受理举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关于机关工作作风问题的举报投诉,建立快查快结的投诉调查解决机制,严格落实办理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县领导小组及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全面督查、个别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

(三)严肃处理,追究责任。通过集中检查、集中曝光等方式,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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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开办\"集中整治机关工作作风曝光台\"、\"集中整治机关工作作风专栏\引导全县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的强大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之中,作为评价业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监督问责。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社会监督及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从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注重整改落实。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逐步建立健全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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