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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守则

时间:2023-11-15 来源:乌哈旅游


工 作 守 则

一、端正思想。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知识,充分认识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突出问题大排查,矛盾纠纷大调处,重点区域大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服从领导。在市委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依靠镇(街道)党(工)委和广大党员群众开展工作,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不擅作主张。

三、联系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严明纪律。驻村期间,要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看望为由,到驻村干部所在镇(街道)和所驻村吃吃喝喝,加重基层负担的现象发生。驻村工作队员严禁在村里喝酒,严禁收受、索要和廉价购买农副产品,自觉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扎实工作。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公仆意识,铺下身子,真抓实干,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推、不拖、不压,一丝不苟,敢于碰硬,尽职尽责。

六、讲究方法。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吃透精神,严格按各项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依靠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妥善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七、保守机密。活动期间,对不宜公开的有关会议内容和案件线索查处事项,要保守秘密,严禁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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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团结协作。工作组成员要互尊、互谅、互学、互帮、互相通报情况,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九、坚守岗位。蹲得下,靠得上,全身心投入驻村工作,每周一、二、四晚上要住在村里,严禁擅离工作岗位。驻村期间,一般不准请假,驻村队员请假一天,须经工作组组长批准;请假两天,须经所驻镇街工作组大组长批准;请假两天以上,须经市活动办公室批准。驻村工作组组长请假,由市活动办公室批准。

十、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所在镇(街道)和所驻村党员、干部、群众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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