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各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
1.深化设计过程中,与土建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方进行细致的图纸会审,避免相互冲突,并提出需对方配合的问题。
2.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尊重对方劳动成果,在同一作业面施工时应互相配合。
3.与土建的配合:当需在柱、梁、板上开槽、孔洞时先将方案报告监理,监理许可方可进行,并采取补救措施;楼顶装设卫星、电视天线,需土建方配合。
4.弱电桥架、管线与水电、消防、空调管道交叉冲突时,应充分协商调整。
5.显示屏的安装,需与装饰工程中的吊顶工程、门窗工程协调进度。
6.项目经理及相关子系统现场工程师必须按时参加工程现场协调会,及时协调好与各单位的配合,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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