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随着公司在建项目地域范围不断增多,地震灾害有可能给企业施工生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切实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规范防震减灾工作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等法律法规及《中交二航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第2版)》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地震灾害I级响应的应对工作: (1)由地震灾害衍生了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2)由地震灾害衍生了可能造成进一步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 (3)地震灾害导致1人及以上涉险。 (4)超出项目部应急处置能力的地震灾害。
(5)需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协调、处置的地震灾害。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公司防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公司安委会、公司综合协调指挥机构、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公司防地震灾害应急领导机构为公司安委会,公司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公司安委会办公室,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地震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项目部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地方政府救援力量等。
公司属各项目部按照职责履行各自的地震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项目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公司、局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报送当地政府部门。
根据需要由公司安委会或者公司综合协调指挥机构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害监控与信息报告
各项目部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害的监控,及时掌握所处地的水文、气象信息,当遇到地震灾害或受到周边地区地震灾害影响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并向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报告。 3.2预警行动
各项目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形成地震灾害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岗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局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当局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公司、项目部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局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公司决定。公司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公司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局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范围参见《中交二航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第2版)》。 4.1.1公司安委会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局及公司安委会启动并实施防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Ⅱ级响应时,公司安委会启动并实施防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地震灾害情况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兄弟单位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4.1.2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地震灾害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保持与地震灾害发生地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3)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4)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5)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应急响应后,公司及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Ⅰ级响应时,应在局安委会统一领导、局、公司及项目应急机构分级负责下展开应急救援;Ⅱ级响应时,应在公司安委会统一领导,公司及项目应急机构分级负责下展开应急救援。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应与地震灾害地的人民政府、水文、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全力控制地震灾害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
4.3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预防地震灾害主要措施
(1)合理选择项目部地址,充分调研当地地震规律特点,规划项目部施工总平面布置,并加强对存在地震灾害区域施工人员的管理。 (2)项目部对可能发生的地震自然灾害要制定充分的预防措施,并及时获取关于地震预报和警报。
(3)周边区域发生地震灾害时,项目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等人员对人员居住场所、高大建筑物、施工设施、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认结构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4.5 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平息,灾害现场得以控制,在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 后期处置
因受灾造成减产、部分停产、停产的单位,应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减少灾害的损失。同时做好对受灾员工、家属的生活安置、防疫和伤亡人员处理工作。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培训和演习 6. 1培训
公司及项目应急管理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 6.2 演习
公司及项目应急管理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地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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