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清洁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一、职责
1.医院应制定环境清洁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室内空气新鲜无味、物品表面无尘、墙壁四周无积灰、墙面无霉斑、地面清洁干燥以及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与部件无尘,微生物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2.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参与环境清洁效果监测制度与方法的制定,提出与感染控制相关的技术;对清洁方法、程序,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等进行审核。
3.不推荐常规开展医院环境清洁效果的监测,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考虑实施环境清洁效果的检测。
(1)流行病学调查提示,发生与医院环境相关性的感染。
(2)考核与评价环境清洁工作或工程质量。
(3)新的环境清洁技术与方法的引入。
4.属于外包环境清洁的单位,其合同中应注明清洁效果的考核办法,日常的清洁效果监测应由承包方承担,使医院内环境始终处于清洁、卫生、无杂物等;全院各层面、区域或某病房始终处于保洁人员监控之中,如一旦地面出现杂物时,单位时间内(如设定为30 min内)负责该区域保洁的人员必定会巡视到此处,并及时处置。
5.清洁效果的监督考核由院务会议指定的职能部门实施,或由多部门联合执行。
二、监测制度
1.医院环境清洁效果监测制度可分为两种,担任环境清洁的单位(或部门)的自我监测与医院抽检相结合。
2.监测的频率可视该区域患者使用频率,如医院公共厕所的清洁效果监测应以“小时”为单位时间;候诊区、大厅等处可以“半天”为单位时间;而手术室则应在每台手术后的清洁工作结束后检查。
3.监测制度可以采用表格化,相关的监测人员监测后在表格上签字,并按相应的标准给予打分。
4.每3~6个月,组织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参与或承包单位陪同下,对全院的环境清洁工作进行一次现场检测与效果考评,并形成考评小结;年终形成全年考评总结。必要时可对环境清洁外包合同内容进行修订与完善,以达到环境清洁最佳状态。
三、监测方法
(一)日常监测
日常监测为常规的清洁效果考核监测方法,应每日进行,频率不得少于1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1.目测法:对抽查的区域、房间的物体表面、墙面(角)进行目测,检查是否有灰尘、杂物以及蜘蛛网等。
2.擦抹法:检查者可戴白色手套或用清洁纱布等,对抽查的区域、房间的物品表面、家具表面等处进行擦抹,检查是否有积尘。
3.嗅觉法:对一些特殊的区域,检查者可以嗅觉检查是否有异味存在,如公共厕所内是否可嗅到氨气等异味。
(二)定期监测
定期监测因涉及的人力、物力较大,且有些方法需要由资质的单位承担,因此推荐一年不得少于1次。如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应增加监测频次。
1.物理学监测法:
(1)对空调通风系统清洁效果的监测,可参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中“附录C:送风中可吸人颗粒物检测方法”。
(2)对空调通风系统管道内清洁效果的监测,可参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中“附录H: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2.微生物学监测法:
(1)考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及其形成的沉积物、软泥等样品中是否
含有嗜肺军团菌,可参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中“附录A: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规定的检验方法”。
(2)考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和J3一溶血性链球菌是否达标,可参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中“附录D: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
(3)考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和真菌是否达标,可参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中“附录I: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
(4)考核环境物品表面及空气中的微生物经清洁消毒后是否有效,可对该环境物品表面、空气清洁消毒前后进行比较采样送检,凡第二次采样细菌菌落总数较第一次减少1个对数值以上(90%以上),未检出指标致病菌,为清洁消毒合格。考核方法可参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一节中相关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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