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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方案[修改版]

时间:2021-11-19 来源:乌哈旅游
第一篇:营养餐方案

白寨二初中“爱心营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具体落实新密市“爱心营养”工程,真正把好事做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新密市教体局、白寨镇政府、白寨中心学校具体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校“爱心营养”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1、 高度重视,建立“爱心营养“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李鹏辉 副组长:丁烈江 陈东亮 申土生 丁炎伟 成员:白玉明 申洪恩 白新德 白占辉 各班班主任

2、 严把质量关,每周一送交的鸡蛋,抽样检查,每娄鸡蛋至少抽样10个以上,手拿鸡蛋进行摇晃,如果发现有晃动的,整娄鸡蛋拒收,要求供货方调换整娄。

3、 每天送交的大肉必须是整块,不接受经过绞肉机加工过的大肉,检验是否有检疫章,没有的不接受,并及时向中心学校反馈情况。

4、 每次送到的鸡蛋必须逐娄过称,如有缺少,要求供货商补齐。 5、

6、 每天送交的大肉检查后过称,缺斤少两的不开具收到条。 每周一送交的鸡蛋,有食堂管理人员按学生数亲自查数,然后交食堂加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吃到一个。

7、 每天送到的大肉经检验后,有食堂管理人员亲自监督厨师加工,当天的大肉必须在中午一顿饭用完。

8、 食堂管理人员,每天早上5点起床亲自监督煮鸡蛋整个过程。

9、 鸡蛋的发放,有各窗口盛饭人员发放,保证每个学生都有。 10、 “爱心营养餐”工程鸡蛋单独存放。

11、 学校领导小组不定期到食堂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白寨二初中餐饮部 2012年3月4日 白寨二初中“爱心营养餐”工程实施方案 白寨二初中餐饮部 2012年3月4日

第二篇:营养餐方案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295 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水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企业供餐过渡为食堂供餐,每天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补助标准为每生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一般应由学校自管自办,不得对外个人承包。供餐学校食堂需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

可证》,使用自备水的食堂,自备水需经卫生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实施步骤和方式

第一阶段:2013年底,开展食堂供餐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2014年春学期,逐步推广,提高食堂供餐覆盖率,总结经验; 第三阶段:2014年底,全面实现食堂供餐,形成霍邱特色。 四、供餐内容和模式

(一)供餐方式:采取“3+X”模式,即在国家3元钱的基础上,向学生收取一部分费用(X),用于提高学生的伙食标准,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午餐。午餐标准为两荤一素一汤,食谱由学生营养监测专家组审定,成本由物价部门核准。对不愿交纳“X”费用的学生,由物价部门核算,依照3元标准由食堂提供课间营养餐。

(二)操作模式:按照“五统一”要求,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食谱、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米、面、油等在常温下易储存且保质期较长的主食品由中心学校统一招标、统一采购,供货商统一配送到各个学校;新鲜肉类、蔬菜等副食品,由中心学校根据学校分布情况进行设点,就近采购,按照学生营养监测专家组审定的内容,统一食谱,资金由中心学校统一结算。县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组织实施。

(三)资金预拨:学校依据实际在校生数编制预算,中心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将专项资金预拨到中心学校和县直属学校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账户。中心学校将国家补助资金和学生缴纳的资金建立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专帐核算,多退少补,滚存使用”,做到“日清、周平、月结”。民办学校的国家补助资金拨付到所在辖区中心学校账户,并接受中心学校监管。

五、食堂建设和管理 (一)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

1.加快食堂项目建设。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门要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齐食堂配套设备,确保建设一所,及时投入使用一所。

2.充分利用现有食堂。实施食堂供餐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食堂,添置必要的食堂设备设施,达到食堂供餐的条件。

3.改造结构不合理食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结构不合理食堂提出整改措施,教育部门按照整改措施制定改造规划,拨付食堂改造专项资金,实施改造。

(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

1.教育部门切实发挥监管职能。县教育局要加强对供餐学校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将食堂规范管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

2.供餐学校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成立领导机构,把食堂管理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抓。组建专门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建立食品采购、食品出入库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3.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实施食堂供餐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配备从业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三)实行校长陪餐制度

供餐学校要细化校长陪餐制度的具体环节和要求,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费用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成立膳食委员会

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村民(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报县营养办备案。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学校,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低于7人;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学校,组成人员不低于5人,具体人数视实际情况确定。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要在学校食堂或其它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五)实行“供餐日志”记录制度

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日志,详细记录每天食谱以及食品的品种、数量、单价和来源,分别由采购人员、记账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学校安排1-2名安全管理员对食堂进行管理,在日志上记录就餐学生数、陪餐情况、管理情况等,交学校值日领导审核签字。

六、食品安全

制定《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食用、留样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生进熟出、单一流向”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食品采购。学生营养餐所需米、面、油、蛋、奶等主、副食品要通过公开招标、邀标等程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副食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索证索票。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品及营养制品,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学校要设立食品验收员,对主、副食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3.食品贮存。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贮存场所;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及台账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贮存食品,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并配置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实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周边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食品加工。食品加工间必须吊顶、贴满瓷砖,安装排气设备;不得加工和使用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加工工具(砧板、刀具、容器等)、餐具不得混淆使用,使用前和使用后要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供餐食品操作人员加工前要洗手、消毒,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工作间;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保持烹饪调料器皿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学生就餐前,用紫外线灯对餐厅提前半小时进行消毒。

5.备餐供餐。备餐和供餐前,工作人员应对手部进行二次清洗、消毒,并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食品供应时间不得超过烹饪后2个小时,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供餐前应检查餐用具是否洁净卫生,对不洁净的餐用具要进行清洗消毒。

6.食品留样。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每天要留样本,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标明留样的时间,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7.清洗消毒。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定期检查消毒设备。

8.视频监控。供餐学校要在食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食堂全方位监控。 七、资金管理

1.严格资金管理。供餐学校要严格执行《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收支行为。食品采购验收清单填写要完整准确,供货双方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生效。供货商凭发票(有效凭证)和验收清单到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办理结算手续,中心学校所属学校不得自行采购营养餐食品,不得直接与供应商发生资金结算关系。

2.规范资金核算。营养餐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设立营养餐资金专项账簿,中心学校财务人员承担账目核算工作。营养餐专账实行复式记账,财务人员要按文件规定规范设置会计科目,及时将收支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3.完善实名制系统。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生营养餐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学生信息要完整、准确。学生异动要随动随报,严禁冒领和套取资金。

4.健全内控机制。各校要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教代会等组织的作用,定期组织人员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堂供餐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孙玉俊(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同祥(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玉红(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成 员:何

刚(县物价局局长) 陈遵坤(县财政局副局长)

卞命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胡

伟(县卫生局副局长)

潘光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怀东(县招投标管理局副局长) 李继方(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

燕(县农委总农艺师) 顾科春(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任由刘玉红兼任,副主任李继方,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1.县政府办负责食堂供餐实施的各部门综合协调工作。

2.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牵头负责食堂供餐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堂的建设和改造;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自查;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3.县财政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订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

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为学校食堂建设和改造工程提供指导性意见,及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食堂供餐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5.县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6.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食品供给定点企业证照检查、处理消费投拆案件。

7.县物价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食堂供餐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依法查处食堂供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行为。

8.县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9.县招投标管理局、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供货企业政府采购的组织和招投标相关事宜。

10.各乡镇要比照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食堂供餐工作的领导,对食堂供餐工作负总责。

(三)广泛宣传。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供餐的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要高度重视舆情分析,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各项操作流程及办法,确保食堂供餐顺利实施。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定期督导。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印发

逸夫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 实 施 方 案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了很好的落实此项工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校学生长期食用营养良好的午餐,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我校1-5年级现有230名在校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营养餐配发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3元,学生家庭补助2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三、领导机构及领导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徐声凡 副组长:祝传江 组

员:各年级班主任、学校财务、后勤及炊事员等人 2、具体职责和分工

(1)、校长负责制定本校“工作计划”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

(2)、学校必须确定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负责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通过成立的膳食委员会,接受社会监督,征求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7)、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8)、学校后勤人员落实好 “计划”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定、食品的保管加工、组织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

四、管理措施 1、建立实名制管理

学校以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姓名建立花名册,每餐后学生必须签名,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满意程度。 2、建立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从变化大、无明显变化、变差、不适四个方面,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老师评,然后汇总。对健康状况变差或不适的学生要具体分析,研究切实可行的营养方案。

3、实行教师陪餐制度。 五、监督机制

1、推举产生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学校领导组成的监督小组。 组

长:刘绍精(分管后勤副校长) 组 员:汪成林(家长代表) 祝园园、孟力飞 (学生代表) 2、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供餐流程,食品数量、质量。 监督食品的安全、卫生、营养搭配 广泛听取、收集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并监督迅速整改。

六、食品采购供给

1、食品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变质的农产品。

2、采购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3、食品入校前严格验收,如实登记,作好记录。

4、食品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特别是农药污染。发现被污染的蔬菜等食品,立即停止加工或食用。

5、实物采购有清单,有出售人员,验收人和加工人的签字,并保存好采购清单。 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食堂内外天天打扫,橱柜等经常擦洗,保持洁净。 2、实行统一餐具定点摆放,专人清洗消毒。

3、食品存储间保持通风,并做到天天清扫,无蝇虫无鼠害。 4、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留样食品不得再次用于供餐。

5、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在食堂供餐实施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1、我校共有学生230人,食堂加工设备如:锅台、锅炉、案台、八盆保温池、冷藏柜、消毒柜急需添置。

2、食堂后勤人员紧缺,为了确保学生营养计划落到实处,食堂必须社会化管理经营。 逸夫小学

二0一三年五月十日

叶集试验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叶集试验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的通知 叶教秘〔2014〕5号

编辑日期:2014-3-21 编审:吴新兵 作者:系统

【字体:大 中 小 大 中 小大 中 小】 阅读次数: 12 次 【关 闭】 各义务阶段学校:

现将《叶集试验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叶政秘〔2014〕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日

叶集试验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8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管委成立叶集试验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堂供餐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成民(区工委委员、统战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台德学(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邹玲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殷方永(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昌盛(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荣郁(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光华(区卫生局副局长)

吴从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美胜(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松(区物价局局长) 徐林(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台德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殷方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供餐内容和模式

(一)供餐方式:午餐加餐。由学校食堂免费为学生提供一份价值3元的肉食。

(二)操作模式:按照“五统一”要求,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食谱、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米、面、油等在常温下易储存且保质期较长的主食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供货商统一配送到各个学校;新鲜肉类、蔬菜等副食品,根据学校分布情况进行设点,就近采购,按照学生营养监测专家组审定的内容,统一食谱,资金统一结算。

(三)资金结算:学校依据实际在校生数编制预算,区直学校汇总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区财政实行“统一管理,专帐核算,多退少补,滚存使用”,做到“日清、周平、月结”。

四、实施范围、标准及步骤

(一)实施范围: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有项目学校。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春学期,开展食堂供餐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2014年秋学期,逐步推广,提高食堂供餐覆盖率,总结经验; 第三阶段:2015年底,全面实现食堂供餐,形成叶集特色。 五、食堂建设和管理

1.加快食堂项目建设。按照《叶集试验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门要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齐食堂配套设备,确保建设一所,及时投入使用一所。

2.充分利用现有食堂。实施食堂供餐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食堂,添置必要的食堂设备设施,达到食堂供餐的条件。

3.教育部门切实发挥监管职能。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供餐学校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将食堂规范管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

4.供餐学校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成立领导机构,把食堂管理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抓。组建专门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建立食品采购、食品出入库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5.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实施食堂供餐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配备从业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6.实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供餐学校要细化陪餐制度的具体环节和要求,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费用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解决,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7.成立膳食委员会。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村民(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报区营养办备案。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学校,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低于7人;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学校,组成人员不低于5人,具体人数视实际情况确定。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要在学校食堂或其它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8.实行“供餐台账”记录制度。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台账,详细记录每天食谱以及食品的品种、数量、单价和来源,分别由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学校安排1-2名安全管理员对食堂进行管理,在台账上记录就餐学生数、陪餐情况、管理情况等,交学校值日领导审核签字。

六、食品安全

制定《叶集试验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食品采

购、贮存、加工、食用、留样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生进熟出、单一流向”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食品采购。学生营养餐所需米、面、油、蛋、奶等主、副食品要通过公开招标、邀标等程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副食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索证索票。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品及营养制品,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学校要设立食品验收员,对主、副食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3.食品贮存。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贮存场所;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及台账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贮存食品,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并配置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实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周边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食品加工。食品加工间必须吊顶、贴满瓷砖,安装排气设备;不得加工和使用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加工工具(砧板、刀具、容器等)、餐具不得混淆使用,使用前和使用后要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供餐食品操作人员加工前要洗手、消毒,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工作间;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保持烹饪调料器皿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学生就餐前,用紫外线灯对餐厅提前半小时进行消毒。

5.备餐供餐。备餐和供餐前,工作人员应对手部进行二次清洗、消毒,并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食品供应时间不得超过烹饪后2个小时,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供餐前应检查餐用具是否洁净卫生,对不洁净的餐用具要进行清洗消毒。

6.食品留样。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每天要留样本,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标明留样的时间,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7.清洗消毒。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定期检查消毒设备。

8.视频监控。供餐学校要在食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食堂全方位监控。 七、资金管理

1.严格资金管理。供餐学校要严格执行《叶集试验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收支行为。食品采购验收清单填写要完整准确,供货双方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生效。供货商凭发票(有效凭证)和验收清单到区直学校办理结算手续,中心学校所属学校不得自行采购营养餐食品,不得直接与供应商发生资金结算关系。

2.规范资金核算。营养餐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设立营养餐资金专项账簿,中心学校财务人员承担账目核算工作。营养餐专账实行复式记账,财务人员要按文件规定规范设置会计科目,及时将收支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3.完善实名制系统。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生营养餐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学生信息要完整、准确。学生异动要随动随报,严禁冒领和套取资金。

4.健全内控机制。各校要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教代会等组织的作用,定期组织人员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工作要求

(一)执证经营。供餐学校食堂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二)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1.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牵头负责食堂供餐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堂的建设和改造;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自查;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区财政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订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为学校食堂建设和改造工程提供指导性意见,及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食堂供餐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负责对食品供给定点企业证照检查、处理消费投拆案件。

4.区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5.区物价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食堂供餐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依法查处食堂供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行为。

6.区农业委员会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7.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供货企业政府采购的组织和招投标相关事宜。

(三)广泛宣传。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供餐的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要高度重视舆情分析,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各项操作流程及办法,确保

食堂供餐顺利实施。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定期督导。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篇:营养餐实施方案

老庄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长期营养,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老庄小学学生营养早餐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 (一)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向辉(校长) 副组长:杨志坚(教导主任)

成员:谷正华(总务主任、营养餐管理员) 张天雄(教研组长) 罗明(灶长) 唐录(教师代表)

(二)学生营养餐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王向辉(校长) 副组长:杨志坚(教导主任) 成员:罗 明 (一年级班主任) 唐 录 (二年级班主任) 张德俊(三年级班主任)

谷正华(总务主任、四年级班主任) 蔡永清(五年级班主任) 张天雄(六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营养餐。补助标准按上级要求执行。以发放实物的形式进行直补,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食物)。

四、实施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供给。 五、验收、采购员:谷正华

六、对象:老庄小学1-6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馒头、牛奶、豆浆,馍片、苔烧等食物。

2、食堂管理人员必须每周公布学生食谱,每周周一至周五食物尽量做到不重复。 八、实施时间

从2013年8月25日开始实施。 九、经费保障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直拨资金解决,每天每生补助经费3元。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物采购。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由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会计、出纳负责此项工作,每天经费收支下帐,进行日清月结,期末总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轮流做好食堂各方面工作。

2、采购员负责采购,负责好配送验收工作。

3、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4、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5、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区。

安国乡老庄小学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四篇:营养餐实施方案

剑阁县演圣小学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发[2012]98号)精神,根据《剑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为认真做 好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整饮食质量,改善我校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一)机构建设

成立演圣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附雄德(学校校长) 副组长:何天国(学校总务主任)

组员:涂志军(学校政教主任) 王春林(学校政教副主任) 邢永生(学校会计) 李仕元(学校食品保管员)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天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各成员的职责

校长全面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努力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监督。

总务主任全面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工作;科学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及时准确地向供货商提供食品种类、数量及供货时间;对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索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

会计、出纳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管理,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按月清算,定期公布,不虚报学生人数,不克扣,挪用营养经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保管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出入库、贮存管理;对供货商配送的食品认真审查验收、索证;负责学生营养餐的试尝、留样;做好各类记录,以备有关单位审查。

政教主任要指导好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参与学生营养健康检测工作,开展学生营养膳食知识及健康常识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健康意识。 班主任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准确上报学生用餐人数;负责对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发放及用餐安全的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

三、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至九年级在校的全体学生,每人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每名学生全年补助600元。营养改善计划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四、供餐方式及供餐 (一)供餐方式、时间 每周星期 一、

二、 三、

四、五供应学生营养奶一袋,鸡蛋一个,供餐时间为每天第二节课后,课间操结束,学生返回教室,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集体用餐。学校充分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在第二节课后统一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将配餐送至教室,交至主任签收。

(二)供餐环节及流程

1、采购。营养改善计划供货商必须按学校提供的食品种类、数量、时间供货到校,不得委托中间商或其他人员代送,配送时间应根据食品特性和季节特征,在确保食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所配送食品商品生产批号、质检报告、厂家厂址等信息必须齐全,不得配送已过保质期或距离质期不足20天以上的食品,营养食品要使用专车配送,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总务主任要在保证质量、数量、价格的原则下做好需求计划申报和索证工作,对配送的食品认真进行验收。接收人员与供货商当面核检生产日期、产品质量合格证,确认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后方可登记接收。

2、保管。建立健全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出入库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存放硬件条件,包括货架、冷藏保鲜设施及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贮存专用库房,并挂牌标明。供货商所供食品送到校后,总务主任,保管员对所供食品的种类、批次、数量、合格证、保质期、包装

有无损坏、有无污染等情况认真审查验收,合格后才能签字入库,并加强储存管理,保质保鲜,建好出入库台帐。

3、加工。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鸡蛋、馒头要加热蒸熟(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又不能破坏营养,要有利于学生健康和营养的改善提高。做到生熟隔离,防止交叉污染,不允许接触有害、有毒、不洁物品,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烂变质、感观怪异、气味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4、领取。(1)学校在上午第一节开课前统计各班当天到校实际人数,第二节课后以班为单位签字领取。(2)学校按统计情况将营养配餐送到教室,由班主任签字接收。各班班主任和第三节任课教师一起指导学生就餐,期间配送餐不能脱离监管人员视线。(3)学校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及健康教育。班主任和当值教师在学生食用营养餐时要检查食物是否有异味或变色变质,如有异常,不能食用,并立即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迅速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5、试尝和留样。(1)学生营养餐在学生食用前管理人员必须试尝,并签字确认。(2)每天配送给学生的营养餐必须分类留样。每餐每件样品留样不少于100克。食品待冷却后盛入封闭容器,并在容器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品名、留样人。贴好标签的留样按先后秩序存放在冷藏箱内保存,留样食品必须保存48小时,待用餐学生无异常情况发生,一切正常后才能处理,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6、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操作间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用具,做到定期消毒,摆放归位。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亲民、爱民、为民的具

体表现。学校将利用广播、家长会、板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党和政府关怀经济困难学生和农村学生的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动员更多的人来关心农村中小学生,为该工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剑阁县演圣小学 2012年4月27日

第五篇:营养餐考评方案

灌涨镇营养餐管理考评试行办法 (2018-2019学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全面提高我镇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水平,合理改善我镇农村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切实促进我镇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并为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管理责任,保障营养餐运行中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更为落实学校管理中“精细、扎实、高效”的工作目标,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逐步提高管理质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实行百分制及一票否决制。

一、总体要求:

A、(1)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各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见下面),设立由学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负责人组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领导机构,食堂及集体用餐管理制度要张贴上墙。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建立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

(3)保证学校食堂的场所布局及设施设备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4)经常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并保持晨检; B、学校配备有专(兼)职食品安全员职责:

(1)负责学校食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2)负责学校食堂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3)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4)负责学校食堂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负责学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6)负责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7)负责学校食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C、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2)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制度;

(3)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4)食品留样制度; (5)食品原料储存制度;

(6)食品粗加工、食品烹饪等关键环节工作制度; (7)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8)投诉处理制度; (9)餐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0)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D、定位:学校食堂定位不是盈利,不是创收,而是服务学生,确保每天4元全部用于学生。 E、坚持:坚持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或超市专门供应,杜绝学样私自从其他渠道采购食材。

二、具体的相关要求: A、必须签订安全供货协议及目标责任书;5分(学校要与供应商、学校管理员、炊事员、水质管理员、班主任等层层签订)

B、把好关。(20分)学校进货人员要从数量、质量、价格、索票索证等方面严格把关。

1、食品验收坚持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看米面油等商品外包装、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看菜类有无变色、腐败;闻肉、菜、油等食品的气味是否正常;尝一尝有些食品的味道;问一问进货渠道,索出厂合格证,米、面、油的检验合格证、蔬菜的无药残合格证;动物的检疫证及送货一表通(一表通信息填写要详实不缺项),一表通要签字盖公司章。

2、杜绝“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进校。

3、拒绝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流入学生食堂。

4、不能购进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不能购进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不能购进以下几类菜①、四季豆;②、鲜黄花菜;③、青皮或发芽土豆;④、叶肥厚黑绿的韭菜;⑤、青皮番茄;⑥、鲜木耳、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若加工制作豆浆应烧熟煮透,防止假沸。

7、禁止学校食堂采购供应下列食品:

①、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 ②、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等高风险水产品; ③、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

8、供货价格:接货人员把关好供应的食材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更不能高于内乡亲民网上物价局公示的《价格监测报告》中的价格。大宗商品,如米、面、油、肉还要定品牌、定单价、定优惠率;

9、供货数量:供货数量要足斤足两,接货人员有权过称、验质。避免每箱多少钱或每捆多少钱等笼统的要价。

10、接货人员要及时向供应商索要符合要求的票证。(如购货一表通要按食药工商局及教体局的要求,

供肉的动检证明要真实、及时、等量,供蔬菜要提供药残检验合格证;供米、面、油要提供本批次的质检合格报告等。

C、储藏室管理(10分)

1、要有专用储藏室,安装有监控设备。最起码干湿库存要分开,食品与非食品库房要分开。库房内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储藏食品隔墙均在10cm以上,离地60-80cm,以利于空气流通以及物品的搬运。,物品摆放造型美观。

2、有防鼠、防蝇、防虫、防霉、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破坏相关设施 (如库房门口设有防鼠板、窗户设有窗纱等)。保持清洁,;对门帘、纱窗进行常清洗,需要更换的更换。特别是防鼠,下水道等地方该加网的加钢网;排烟排气畅通;有监控(或明厨亮灶)等设备;

3、库房内不得住人。 D、食堂员工管理(5分)

1、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必须持有健康证。。 2、禁止携带个人物品、穿拖鞋进入食品处理区。

3、在工作时及工作场所中禁止吸烟、吐痰、吃零食、饮酒、嚼口香糖等。 4、工作人员在制作、分发、盛饭过程中要戴口罩。

5、学校应安排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发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让其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患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E、食品留样(10分) 1、要有专人负责操作。

2、留样容器要密闭专用,大小合理,便于盛放样品。盛放样品前要清洗消毒,确保清洁。

3、每餐各种饭菜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200克。留样要留全。如甜米,菜要分开留,稀饭、馒头要分开留等;

4、留样要留存在专用的冰箱内,贮存温度在5℃左右,不得冷冻存放。 5、留样保存时限48小时,特殊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扔弃。

6、要定期清洁留样冰箱,每周用1:250的84消毒液擦拭消毒两次。 7、一种食品用一个消过毒留样瓶(盒)。 8、用专用匙勺取样。

9、留样人要认真填写留样记录标签和《留样记录表》含餐别、饭菜品种、留样日期、留样人。 F、学生用餐(5分)

1、就餐时,由班主任或协管老师带领学生,按班级有秩序地到各班指定位置统一就餐。

2经常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以防不良疾病发生。(检查时看记录); 3、学生在用餐时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检查时实地查看或问学生) 4、经常教育学生不要暴饮暴食,要吃饱吃好。(检查时看记录)

5、培养学生自理能力,用餐完毕自己及时清洗餐具。(检查时问学生) 实行学校领导陪餐制,并做好陪餐记录。

G、学校餐具炊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等(5分)

餐具炊具食用前须洗净、消毒,并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炊具不得使用。 (一)、餐具炊具的清洗:

1、餐具炊具清洗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

2、洗刷餐具炊具时必须在专用水池中进行操作,且分池(消毒池、水池分开)清洗,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二)、餐具炊具的消毒: 热力消毒(程序:除残渣→洗洁精热水浸泡洗刷→清水冲→热力消毒)。 1、蒸汽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炊具放入蒸汽柜内,温度保持100℃,消毒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2、药物消毒:(程序:除残渣→洗洁精热水浸泡洗刷→清水冲→浸泡消毒)。(1)消毒剂、洗涤剂采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2)消毒浓度、消毒时间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3、消毒设施要充足,餐具炊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4、餐具炊具的保洁: 经消毒的餐具炊具应及时放入餐具炊具保洁柜(消毒柜)内,存放整齐,关严柜门,避免蚊蝇进入,不得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食品重复污染,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并有专人负责清点管理。

H: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使用情况(30分)

1、必须实行伙管员、保管员、会计三人管帐,进货、出货台账记录规范、详实且没有出入; 2、必须建立专帐;

3、必须专款专用,且定期公示,确保4元全部用于学生。 I:档案(5分)

1、各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和其它相关的文件、制度、责任书、协议等。包过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自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详细记录,及时报告、反馈、整改和复查的相关记录。

2、营养改善计划的经费账目,包括进货台账,收支帐等。 3、营养改善计划班级学生花名册。

4、营养改善计划食谱、营养改善计划检查记录。 5、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及培训学习记录。 6、从业人员的晨检记录。

7、其它档案资料。 J、上报(5分)

1、每月5号前,上报上个月的账目;上报中心学校专干。

2、每月月初,上报实名学生数,若学生有变动,及时上报。实行动态管理;

3、每月组织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及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详细记录、督促整改,并建立相关记录;及时上报中心学校专干。

4、及时上报上级临时要的材料。如每周价格等。

总之:坚持 “五常法”是指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

坚持“六T法”是指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

K、奖惩。资金管理不到位、把关不严出现问题的、变通食材发放礼品的、在上级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的等方面一票否决;有信访、电话访、网络告状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或酌情扣分。对做的好,受到上级表扬或承担观摩等,根据级别加分。

学校还要根据《河南省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与合理膳食指南》的要求,经常调换品种,合理搭配,尽可能做到食物多样化、口味多样化。禽类每周最多食用一次,多食用豆制品、菌类、青菜,适当配汤类和果类。提高营养餐水平。

灌涨镇中心学校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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