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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时间:2024-09-10 来源:乌哈旅游
教师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121)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宽厚的教育理论素养、高度的创新精神、独立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高层次教育类专门人才。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掌握宽厚的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了解国内外教师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熟练掌握教师教育研究方法,形成批判性地思考问题的意识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专业文献和进行学术交流。

3.具有广博的人文素养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 教师教育政策与制度研究 2. 教师教育理论研究 3. 教师发展研究 4. 教师教育信息化研究

三、修业年限

博士生修业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生或生源为2年制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博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条件为:博士生在读期间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成绩优异;答辩前至少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了3篇学术论文。

四、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培养采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并以科学研究为主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要体现为科学研究服务的宗旨,要有助于开阔博士生的学术视野,培养博士生批判性思考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力求科学研究贯穿博士生培养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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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在博士生培养中起主导作用;博士生指导小组配合导师全程参与博士生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为博士生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使博士生在博采众长中实现创新能力的提高。

3.博士生应尽早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博士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并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4.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论文;应至少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自己撰写的论文1次或在学院范围内公开做学术报告2次。

5.实行博士生助教制度。鼓励无高校教学经验,且有志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博士生在学期间兼做助教。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教师教育专业博士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必 修 课 课程名称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当代世界重大教育理论问题 教师教育理论与方法专题研究 教师教育前沿问题专题研究 选 修 课 第一外国语 第二外国语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发展专题 教师教育发展史专题 教师教育信息化专题 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 补修课 专业补修课1 专业补修课2 合计 学时 学分 60 6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3 3 2 2 2 2 2 2 2 2 2 0 0 12 开课学期 春季 秋季 秋季 春季 春、秋季 春、秋季 秋季 春季 春季 春季 春季 适于同等学力和跨学科博士生 备注 面向本专业所有学生 面向本方向所有学生 至少选 修1门 2

说明1:《教师教育的理论与方法专题研究》课程为本专业的基础课程,由博士生导师团队共同负责,并根据需要聘请国内外有关专家讲授专题。《教师教育前沿问题专题研究》为专业方向课,由博士生所在方向导师共同承担。

说明2:专业补修课。生源为同等学力或跨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门本学科的硕士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但要列入博士研究生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

2.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根据课程性质选择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适当的考核方式,内容注重对博士生多方面综合能力的检测。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必修课75分以上为合格,选修课60分以上为合格。

3.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应至少修得1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博士生科学研究能力的关键环节。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本学科的前沿课题,按照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与撰写。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前期审查、中期审查和后期审查三次审查。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前期审查: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重点审查:(1)学生是否在充分查阅相关领域成果和文献的基础上,对所在领域的国内外动态基本掌握;(2)选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3)研究计划的视角、方法、准备采取的理论依据、写作框架等方面的合理性;(4)是否清楚自己在未来的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和可能取得的创新;(5)研究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成果等等,是否可行。审查时间不晚于博士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开题报告合格后,可进入撰写阶段。如果不合格,则需要重新开题,两次开题的时间间隔必须不少于2个月。通过审查的时间与学位论文通讯评阅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中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初稿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在中期审查之前,博士研究生应该至少达到如下条件:(1)完成了不少于2次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2)至少在《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中规定的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学术论文;(3)完成并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中期审查的时间一般应在论文通讯评阅4个月前完成。审查内容包括:(1)学位论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2)通过考查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文字表达等,审查学位论文的规范性;(3)通过审查学位论文结构、观点、方法和论证等,考查学位论文的科学性和创新性。在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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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期审查论文初稿(涉密或保密的学位论文除外)之前一周,报告前必须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审查小组成员、时间和地点等。如果审查小组认为论文初稿合格,该博士生应该准备进入后期审查阶段;不合格者在半年后再次申请论文中期审查。

后期审查:后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答辩为依据,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博士生需在答辩前2个月提出申请,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前提是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答辩每年举行两次,上半年在6月15日前结束,下半年在12月15日前结束。 论文答辩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根据无记名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然后根据表决结果做出通过或者不通过的结论。未能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

注:本方案自2008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附:第一届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饶从满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云鹏 曲铁华 柳海民 董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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