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劳动保障监察
“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率,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暨“两网化”试点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两网化”建设的意见》(甘劳社发(2009)149号)和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白银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白银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为前提,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劳动保障监察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为目标,以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为手段。全面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优化配置劳动保障资源,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效能,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劳社发[2008]62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统一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名称和职能,在各乡镇、街道配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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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以“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为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体系和“信息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网络系统。通过建立网络系统,使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受委托权限内执法。根据用人单位居住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网格责任区,原则上网格责任区与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相统一,明确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职责,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基本监管责任单位,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网格地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指辖区内管辖范围的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通过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体系和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信息化采集、监督,优化配置劳动保障监察资源,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护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实现与劳动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联动,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机制。
三、“网格化、网络化”管理的内容
“网格化、网络化”监察是指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监察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情况,形成相关的用人单位及劳动用工情况的数据,并录入电脑,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体系。
四、实施内容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三级网格。按照管辖区域,全区整体划分二级网格1个,为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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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网格10个,为辖区内10个街道乡镇,乡镇三级网格先建立王岘镇作为乡镇试点,四级网格25个,把辖区内34个社区整合为25个网格,村级网格建立以后进行。网格划分后,局、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悬挂“网格化监管责任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域示意图”、“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职责”“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职责”、“白银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办法”等。
(二)建立“网络化”监察体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软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等软件建设,包括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网格的软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以及与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平台进行联网,从而建立“网络化”监察体系,形成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二级网格白银区人社局需要配备投影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1部,录音笔2个,电脑2台,桌椅2套,打印机1台,电话1部,复印机1台,文件柜2套;三级网格街道乡镇共需要配备电脑6台,桌椅6套,打印机6台,电话6部,复印机6台,文件柜6套;四级网格社区需要配备电脑25台,桌椅25套,打印机25台,电话25部,复印机25台,文件柜25套,全区三级网格共计需要配备投影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1部,录音笔2个,电脑33台,桌椅33套,打印机32套,电话32部,复印件32台,文件柜33套。每个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配备春夏冬制服三套,共计需要春夏冬制服各80套。标牌80个,证件80本。
(三)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在全区建立起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区级二级网格由白银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配备专职协管员3名作为信息录入人员。街道乡镇三级网格以劳动保障事务所作为工作平台,各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名(男性),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1名,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由劳动保障专干承担,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合计为6名。社区村四级网格以社区村劳动保障事务站作为工作平台,每个网格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协管员1名,兼职劳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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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监察人员1名,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由劳动保障专干承担,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合计25名,全区三级网格共计需要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34名。建立起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宣传、服务、监督、调解”,对网格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用人单位广覆盖和深层次的监控,预防和减少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四)组织人员培训。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应进行上岗前培训,通过培训取得劳动保障专(兼)职证件后,持证上岗,依法开展工作。同时,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劳动保障监察系统软件的使用培训,使之能熟练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的信息录入和查询工作。使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面进行“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使监察人员覆盖城乡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实现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跟踪监控,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采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街道乡镇监察专兼职人员和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按照《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安排的通知》(白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逐一对辖区范围内的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文字信息档案,详细记录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劳资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职工人数、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资支付情况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有针对性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督促用人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办理社会保险,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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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基本数据库。建立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在对外业务范围的报表、申报表和相关软件中,应设置代码栏目,作为组织机构单位的标识。在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的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促进用人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办理社会保险,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七)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格局形成后,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要设立窗口受理举报投诉;居住社区村设立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居住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三级”按职责规定开展工作。首先由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逐级上报,由上一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监察。对经处理后再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须由作出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档入库。
五、工作职责
(一)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职责。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组织实施,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制定本行动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辖区“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2、设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指导街道(乡镇)设立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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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对辖区内网格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上岗培训、工作部署和业绩考核等;
4、落实两级管理网格的工作人员,协调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办公经费、各项待遇以及工作装备和设施;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维护;
6、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
(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职责。由各乡镇街道牵头,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设立辖区内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
2、负责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管理;
3、为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
4、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电子信息档案;
5、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上报有关情况;
6、协助、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
(三)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职责。由各社区牵头,劳动保障事务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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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2、反映、传递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违法信息和劳动者的检举、投诉;
3、采集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并以网格为单位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档案;
4、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5、协助、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积极动员,统一思想,制定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协调落实“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行为规范、监督管理、信息报告、业务培训、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两网化管理模式的有效、有序、规范运行。
(二)启动实施阶段。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招聘考试、业务培训和挂牌上岗工作。全面启动劳动保障工作网格化管理,完成建立网格、划分区域、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等基础工作。
(三)深入推进阶段。完成辖区内用工单位劳动保障基本信息采集,建立电子档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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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数据库,对所有用工单位实行“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分类管理,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覆盖面达到90%。
(四)考核验收阶段。按照两网化管理运行标准和考核办法,市区两网化建设领导小组对各街道乡镇社区两网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两网化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完善两网化管理的措施和意见。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是适应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了加强对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区上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人社、公安、工商、建设、统计、工会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的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区属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区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抓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两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开展工作,确保“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要按照“网格、经费、人员、场地、制度”五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一是要准确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二是要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支持,明确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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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标准,保证经费落实;三是要认真组织协管员的招聘录用、协议签订和上岗前培训工作,力争使协管员尽快进入工作岗位;四是要落实好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工作设备,保证协管员具备基本工作条件;五是要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已有的网络条件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统一制定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考评制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和规定。应在统一制度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措施,加强管理,保证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四)明确职责,有效运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实现全面覆盖和动态监控的工作要求,结合协管员制度的推行,建立协管员网格责任制度,承担对所负责网格的协管员的指导督促,按时完成各项劳动保障监察业务。逐步充实和完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情况电子档案,暂不具备建立电子档案相关条件的地方,要通过采取纸质档案方式,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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