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关于城市道路平面交叉的规定如下
4.2.13进口道:渐变段最小长度不应少于:次干路25m,主干路30m—35m;无交通量资料时,展宽段最小长度不应小于:次干路50m—70m,主干路70m—90m; 4.2.16出口道展宽段最小长度不应小于30m—60m,交通量大的主干道取上限,其它可取下限;当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应加上站台长度。渐变段最小长度不应小于20m。
二、《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2008报批稿)》将于2012年元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关于城市道路平面交叉红线规划的规定如下 交叉口 主+主 主+次 主+支 次+次 次+支 新建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宽度增加值和展宽长度 展宽段长度(m) 主干路 80-120 70-100 50-70 次干路 50-70 50-70 40-60 支路 30-40 30-40 展宽渐变段长度(m) 主干路 30-50 20-40 20-30 次干路 20-40 20-30 20-30 支路 15-30 15-30 注:1.进口道规划设置公交停靠站时,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还应加上公交停靠站所需的长 度。2.相邻两交叉口之间的展宽段和渐变段长度之和接近或超过交叉口间距时,应按短间 距交叉口规划。 4.1.4新建交叉口进口道规划总宽度应按所需车道数确定。按进口道与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的原则,进口道车道数应为上游路段规划车道数的两倍。
新建交叉口进口道每条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0m. 三、南阳市原平面交叉口规划
渐变段长度:次干路20m,主干路20m; 展宽段长度:次干路40m,主干路55m。 展宽段宽度:进口道、出口道各展宽5m。
四、综上所述,为了遵循新的设计规程及规范;南阳市新旧道路红线相衔接使规划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同时便于规划管理和用地审批,结合南阳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平面交叉口展宽规划:
渐变段长度:次干路30m,主干路30m;
展宽段长度:次干路60m,主干路80m;
展宽段宽度:进口道、出口道各展宽5m。
2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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