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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安全交底

时间:2023-10-26 来源:乌哈旅游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编号: 单位 名称 交底主题 模板安装与拆除 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 名称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作业位置 是否存在交叉作业 作业性质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内容: 模板与支架、拱架的安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模板和支架、拱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安装;安装模板、支架、拱架应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 2. 安装模板应与钢筋工序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工序结束后安装。 3. 支架的立柱应设水平撑和双向斜撑,斜撑的水平夹角以45°为宜,立柱高度在5m以内时,水平撑不得少于两道,立柱高于5m时,水平撑间距不得大于2m,并在两水平撑之间加剪刀撑。 4. 安设模板、支架、拱架过程中,应及时架设临时支撑,保持模板、支架、拱架的稳固;下班前必须将已安装的模板、支架、拱架固定牢固。 5. 多层支架的立柱应竖直,中心线应一致。 6. 支架立柱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基上,立柱底部应铺设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扩散压力。支架地基处应有排水措施,严禁被水浸泡。 7. 在河水中支搭支架应设防冲、撞设施,并应经常检查防冲撞设施和支架状况,发现松动、变形、沉降应及时加固;在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中搭设模板、支架、拱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8. 支架高度超过10m应设一组(4~6根)缆风绳,每增高10m应增设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 ~60°,缆风绳和地锚应安设牢固;地锚安设处应设安全标志。 9. 支架、拱架安装完成后,应对节点和支撑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规定,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0. 采用砂箱卸架时,砂箱内的砂粒应均匀、干燥,箱体上的缝隙不得超过规定值,砂箱承受的最大压力不得超过10MPa。 11. 木质立柱的接头应尽量少,单根立柱接头不宜多于一个;两相邻立柱的接头不宜在同一高度上。接头宜使用钢质夹板对接。 12. 可调顶托、底托安装前,应经润滑,确认旋转正常;安装后应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泥土等杂物填塞螺栓的措施,并设专人维护。 13. 采用木楔卸架时,木楔宜用硬质木材对剖制作,斜度不得大于25°,并将斜面刨平;安装时两楔接触面压力不得超过2MPa,两端必须钉牢。 14. 钢立柱的接头应用卡具或螺栓扣紧,立柱与水平撑、剪刀撑之间应连接牢固。 15. 支架和拱架不得与作业平台、施工便桥相连。 16. 上下交叉作业时的下作业层顶部和临时通行孔道的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与宽度应依下层作业面的上方可能坠落物的高度而定:上方高度为2m~5m时,不得小于3m;上方高度为5m~15m时,不得小于4m;上方高度为15m~30m时,不得小于5m;上方高度大于30m时,不得小于6m;防护棚应坚固,其结构应经施工设计确定,能承受风荷载。采用木板时,其厚度不得小于5cm;防护棚应支搭牢固、严密。 17. 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18. 使用QM和SZ钢支架做模板支架时,连接螺栓应齐全,并紧固;施工前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顶托、底托的螺旋丝杆插入立柱的长度不得小于丝杆全长的1/3;杆件、顶托、底托的规格必须匹配;地基应验算,承载力不足时应加固。 19.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坑四周固定栏杆柱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基坑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栏杆柱时,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 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在砌体上固定栏杆柱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 (2)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3)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 (4)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 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5)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 20. 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攀登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自制安全梯梯子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经计算确定;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5°;梯子踏板间距宜为 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cm~50cm;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2)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 1∶3,支搭必须牢固;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3)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时,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子顶端应设1.0m~1.5m高的扶手;梯宽且为50cm,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攀登高度超过7m以上部分宜加设护笼;超过13m时,必须设梯间平台。 (4)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宽度不宜小于1m,纵坡不宜陡于1∶3;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5)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21. 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架做模板支架时,施工前应对支架立杆地基进行应力验算,必要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支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调底座的调节螺杆伸出长度超过30cm时,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2) 满堂红支架的四边和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 高于4m的满堂红支架,其两端和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应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4) 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得大于2.5cm。 (5) 立杆的纵、横间距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每搭完一步支架后,应进行校正;立杆应竖直,2m高度的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5cm;每搭完一步支架后,应进行校正。 22. 模板、支架跨越铁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列车通过时,严禁安装模板、支架和在铁路限界内作业。 (2)铁路管理部门允许施工作业的限界,应采取封闭措施,保持铁路正常运行和现场人员的安全。 (3)施工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支设方案,并经铁路管理部门批准;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 (4)模板、支架的净高、跨度必须依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模板、支架安装前,铁路管理单位派出的监护人员必须到场。 23. 模板、支架跨越道路、公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2) 施工期间应设专人随时检查支架和防护设施,确认符合方案要求。 (3) 施工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支设方案和交通疏导方案,并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 模板、支架的净高、跨度应依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并设相应的防撞设施和安全标志。 (5) 位于路面上的支架四周和路面边缘的支架靠路面一侧,必须设防护桩和安全标志,阴暗时和夜间必须设警示灯。 24. 使用门式钢管支架做模板支架时,施工前应对门架立杆地基进行应力验算,必要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当荷载对称作用在加强杆顶部时应取0.70;当荷载作用于门架横杆上时,门架的承载力应乘以折减系数,当荷载对称作用于立杆与加强杆范围时应取0.9;当超过20cm时,应对一榀门架承载力的设计值进行修正,伸出长度为30cm时,修正系数为0.90;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20cm;当荷载作用于横杆中间时应取0.30;伸出长度超过30cm时,修正系数为0.80。 25. 模板、支架需预压时预压前应编制预压方案,方案中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令行禁止;荷载应按预压方案逐级施加;作业时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模板与支架、拱架的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 模板、支架、拱架应按照施工设计规定的方法、程序拆除;严禁使用机械牵引、推倒的方法拆除。 2. 拆除前,应先清理施工现场,划定作业区。拆除时应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 拆除模板、支架、拱架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的稳定,必要时应对未拆部分采取临时加固、支撑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 4. 拆除作业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步调一致,并随时保持作业场地整洁、道路畅通。 5.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6. 在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中拆除模板、支架、拱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7. 模板、支架、拱架拆除后,应及时拆卸零配件,并码放在指定地点或清运出场;带钉木模板应及时拔钉。 8. 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上下多层交叉作业;落架后,应先拆底模,后拆拱架或支架;作业时应先拆侧模,后卸落拱架或支架;落架作业不得影响拱架、支架的稳定。 9. 拆除作业暂时停止时,必须将活动部件支稳或固定,并确认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10. 装配式混凝土拱桥卸落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多跨拱桥应在各孔的拱肋全部合拢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卸落支架。 (2)卸落支架应按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规定程序分次进行,使拱圈逐渐受力。 (3)拱肋接头和横系梁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卸落支架;设计未规定时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方可卸落支架。 (4)落架时应观测拱圈和墩、台变形,确认符合要求;如发现异常应停止落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落架。 接受交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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