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期,组织好施工人员分配,细化每道工序,按工序安排每班组人员,提前做
好施工计划安排,防止窝工以及因人员安排不当造成的施工混乱。
2、施工用水、用电及便道等有关临时工程满足施工需要,提前联系协调办公室,保证水电供应。
3、基坑开挖前应通知测量班进行施工放样,放样过程中应全程配合,了解放样位置,保护放样桩位。
4、开挖之前结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决定开挖坡度和支护方案,定出开挖范围,做好标志。
基坑根据土层性质放坡开挖,采用挖掘机沿等高线自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人工进行边坡开挖修整并加强边坡防护。基坑开挖采取边开挖边弃碴的原则。开挖前根据施工图计算出基坑开挖土方工程量及承台施工完成后回填土方工程量,计算出弃运土方量,剩余土方直接弃运至指定的弃土场。
因现场地质情况多为粉土、粉质黏土,开挖基坑应按照设计规范放坡。
土的类别 砂土(包括细砂、粉沙) 硬 一般性粘土 硬塑 软 碎石类土 填充坚硬、硬塑粘性土 填充类土 边坡值(高:宽) 1:1.25-1:1.5 1:0.75-1:1.1 1:1-1:1.25 1:1.5或更缓 1:0.5-1:1.1 1:1-1:1.5 人工配合挖掘机及自卸汽车进行基坑开挖,基坑应避免超挖,开挖至第一个桩头时,应通知现场技术人员测量控制基坑开挖标高,技术人员应在桩基上采用红油漆标示开挖终止线。机械开挖时,在桩头部位特别注意,不损伤桩头钢筋,接近基底时(靠近桩基0.5m范围内用人工挖除、清理),机械下挖制基底20cm时,采用人工开挖一次到位。开挖出的基坑各边要比承台的设计尺寸放大0.5m~1.0m。保证承台施工工作区间。在水源丰富地段要做好基坑的排水工作,排水遵循井点降水原则,在基坑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或集水井。排水沟设计原则为0.5m*0.5m*0.5m,集水坑原则设计为1m*1m*1m,使用泥浆泵抽水,将水位降低至坑底以下0.5m。保证承台基坑底部不得积水。
雨季施工时,基坑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止地面雨水流入基坑,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撑情况,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临近地方管道施工时,应安排专人值班,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承台开挖完毕后,用水准仪从已知水准点引设计高程在桩头上测量并用红油漆或墨线标注桩顶高程位置,水准测量应作往返闭合,闭合差值应小于规范限差值。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对基坑底面进行平整,铺垫15cm左右碎石垫层并作水泥砂浆抹面。
基坑开挖结束并尽快进行基础砼的施工。基坑不得暴露过久,否则要重新检查。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当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5、基坑开挖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承台占用便道及地方用地:承台直接占用便道的情况下,要求与地方政府协调增设便道施工用地,承台边缘距离便道与征地红线不足4m的,开挖坡比按照1:0.5控制,从经济角度考虑,最好采用土装编织袋巩固边坡,防止因土层性质造成边坡垮塌。
承台临近管线:基坑临近管线无设计防护时,因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计算间距,按照计算间距控制开挖坡比,在管线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承台距离现有公路较进:基坑临近现有公路无设计防护时,因使用钢板桩防护,保证道路路面行车安全及基坑稳定。从经济角度考虑,钢板桩灌入深度按照1:1控制。钢板桩施工另行进行专门技术交底。
在基坑开挖到位后,采用风镐配合人工凿除桩头。将桩头周边及顶部凿毛,直至凿出新鲜混凝土面。然后对基坑底面进行平整,铺垫水泥砂浆抹面。在垫层上用墨线弹出承台的边线和模板位置。
提前3天通知桩基检测单位进行桩基检测,桩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基坑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础底面不得置于软硬不均的地层上。
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应将倾斜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
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黏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
基础浇筑前的基坑不得泡水。如发生基坑泡水现象,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满足要求。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当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7、基坑检测控制项目
基坑开挖完成后因给我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报验,由我现场技术人员检测确定基坑是否合格。
如若基坑开挖过深,应回填合格的材料,不允许回填建筑垃圾,回填完成后因进行夯实,夯实不少于5遍。
基底高程允许偏差土质:±50mm;石质:+50、-200。对每个基坑检查不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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