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分部质量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大湖路(鼎城路-临沅路)改造工程 施工单位 湖南凯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基础类型 验收日期 道路工程 结构(人行道)类型 道路改造工程人行道铺筑 工程规模 实体质量检查情况 道路改造工程 1.机动车道砖、石、木块等杂物已清除干净 2.基础平整稳定,压实光滑 3.机动车道与其它构筑物已接顺,没有积水现象 4.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及设计、变更要求。 质量共审查 1 项,其中符合要求 1 项,经鉴定 1 项。 文件 核查审查意见: 情况 施工单位评定意见: 项目经理: (公章)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验收意见: 设计责任人: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责任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鉴定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验收意见: 勘察责任人: (公章)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意见: 责任监督人员: (公章) 主任监督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用于桥梁、隧道工程外的其他市政公用工程分部质量验收,在个专业工程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部质量验收,并按规定的内容填写和签署意见,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2、工程质量文件应针对不同专业工程,按要求填写汇总表并整理成册附后; 3、质量监督机构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审查此表后签署质量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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