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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工.

时间:2024-03-14 来源:乌哈旅游


米东区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专题培训会议精神,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暂行)》,经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米东区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玉琴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玉麒 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刘 钧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唐杰臻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章灵霞、唐 梅、王 勇、陈海荣、李准强、秦新玉、王新霞、杨晓玲、马学丽、付新和、

马建邦、谢玉梅、义务教育阶段各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唐杰臻(兼),副主任:李准强,成员:由督导室及各指标体系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督办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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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协调部署迎检各项工作; 定期开展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开展。

第一组:组织领导

组 长:马玉麒(兼)

副组长:秦新玉、李准强

成 员:顾新巧、冯建辉、周庆林

工作职责:

负责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A1-B1-B2中的C1-C4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A1-B1-B2中的C1-C4指标。

(确立“科教兴区”战略思想,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做到“六个优先”。制订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相关制度、规划,以及与之配套的文件、会议记录、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督导监督检查制度,形成效能建设责任追究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负责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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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教育经费组

组 长:王玉琴(兼)

副组长:吕冬青、马玉福

成 员:陈海荣、核算中心主管会计

工作职责:

负责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A1-B3中的C5-C9和A4-B12中的C42-C43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A1-B3-B4中的C5-C11指标。

(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教育经费支出符合“两个比例”要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并按规定用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足额计提并用于教育,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按比例用于教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完善“校财局管校用”工作。)

第三组:队伍建设组

组 长:马玉麒(兼)

副组长:王新霞、冯玉霞

成 员:章灵霞、付新和、顾新巧、代辉、马焱、阿曼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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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A3-B8-B11中的C24-C36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A2-B5中的C12-C19和A4-B9中的C43-C45指标。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按照自治区规定落实人员机构编制,确保在岗在编,及时补足,满足教学需要。专任教师学历达标,职称符合规定比例,均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专任教师满足学科教学要求,学科教师专业对口率70%以上。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校长及教师城乡之间定期轮岗交流及教师培训经费专款专用等机制;开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评选活动;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优惠政策,保障教师福利待遇。提供教师队伍基本情况统计数据。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办学规范,教职工认可程度高,学校学风、教风、校风积极向上,有特色;校长、书记全部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符合任职的相关规定。

按要求配备专职实验、图书管理、卫生保健、现代教育技术、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人员,并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及以上上岗证书。

健全教研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教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落实。教研室办公场地、人员编制落实,教研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统筹安排,教研活动有特色,效果明显。)

第四组:办学条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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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王玉琴(兼)

副组长:唐梅、白玲

成 员:王勇、马建邦、梁忠年、高健、颜世发、魏刚、熊旭东、马晓懿、赵琴琴、周强、张荣

工作职责:

负责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A2-B4-B7中的C10-C23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A4-B9中的C38-C42指标。

(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新教基[2011]23号)要求,合理设置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用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开发,必须预留教育发展用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用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校园规划合理,功能齐全、分区明确,办学规模适度,满足当地教育发展需要,基本消除大班额;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满足教学、行政、生活等用房的需要;学校体育运动场、体育活动场地符合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校园环境实现“四化”,平安校园、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累计达到50%;学校周边环境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教学设备、体育卫生器材设备、艺术(音乐、美术)器材、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教学设备、图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配备监控设备、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配齐和完善消防设备;重点部位安装警铃;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和报表。)

第五组:管理与质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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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刘钧(兼)

副组长:章灵霞、王勇、郭晓荣

成 员:濮建、吕冬青、马建邦、马学丽、谢玉梅、骆艳、魏刚、马晓懿、赵琴琴

工作职责:

负责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A4-B12-B13中的C37-C48,义务教育均衡发展A3-B6-B8中的C20-C37指标。

(建立涉校检查审核制度,规范涉校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课程方案,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按标准设置班额,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规范教材教辅用书;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学籍规范管理;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中考成绩以等级呈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向辖区内初中学校分配比例2012年达到30%,2013年起每年递增5%。

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师生卫生、交通、消防等安全,建立学校和师生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师生按规定统一着装。

保证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及时拨付城市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国家学生营养餐计划等;落实预算管理,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务公开、审计等制度。规范管理学校资产,无侵占挪用、闲置、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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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流失等现象。

德育工作规范开展,机构人员落实、课时内容保障、教育效果显著、特色教育明显;教学质量合格率小学95%以上、初中85%以上;全面落实双语教育规划,双语教育按规划有序实施,双语教学质量合格率达到80%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率99%以上;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以上;落实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覆盖率达到规划目标。)

第六组:数据报表汇总计算机与处理

组 长:唐杰臻(兼)

副组长:郭岗、熊旭东

成 员:各校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状况检测指标数据汇总工作,建立和更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数据库,对数据进行汇总、上报,要求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做到无缝对接,确保统计口径与教育事业年报保持一致,与评估指标要求保持一致,确保区域内检测数据均衡系数达标。

第七组:自查自评报告与工作汇报

组 长:唐杰臻(兼)

副组长:李准强、何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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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白玲、冯玉霞、郭晓荣、郭岗、各校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撰写迎评工作的自查自评报告与工作汇报材料。

第八组:事业统计与年报

组 长:唐杰臻(兼)

副组长:唐梅

成 员:徐建祯、各校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完成年度事业统计与年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工,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明确分工,文字版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同电子版,于10月22日上报督导室(5-20),联系电话:33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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