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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调研报告

时间:2023-06-11 来源:乌哈旅游


衡水广播电视大学

报告题目:

学校名称:

年级专业: 学生姓名: 学 号:指导教师: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社会调查报告 衡水电大 周景跃 阴树起 2011年9月11日 目录 引言............................................ 正文............................................

关于酒后驾驶的调查报告 2009年秋法学专科 0914009314746 2011年8月20日

一、酒后驾车的危害性.........................

二、酒后驾车情况调查.........................

三、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法律上对酒驾的约束.......

四、酒后驾驶的预防措施及避免方法.............

结束语..........................................

引言

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女士说:“道路交通事故日益成为影响各国卫生与发展的一大关切问题。”据调查,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15至44岁青壮年人群的主要死因。在世界各地的道路上每年约有130万人死亡,此外每年约有2000万至5000万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而造成非致命性伤害。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

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正文

一、酒后驾车的危害性

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曾进行了“远离酒后驾驶”的活动,在实验室证明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未饮酒前,他们的刹车反应时间分别为0.75秒、0.56秒和0.56 秒。在饮一听

350毫升啤酒30分钟后,酒精开始在体内发挥作用,同样的机器测试结果显示,三人的反应时间分别提高到1.22秒、1.38秒和1.05秒。实验证明交通事故的危险度随着驾驶员血

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而增加。

酒精对驾驶的影响包括:

1、视觉能力变差。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觉角度为180度,酒后的视觉角度将会缩减,喝越多,就越无法看清旁边的景物;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对光的适应也变差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驾驶人以为脚提起来要踩煞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车速如果是60公里,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公尺,若是时速100公里,一秒行驶距离则为27.78公尺,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根据研究指出:呼气酒精浓度达0.25mg/l 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50mg/dl)以上,将产生复杂技巧的障碍、驾驶能力变坏,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二倍。而在呼气酒精浓度达 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11%即110mg/dl以上时,其平衡感与判断力障碍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十倍;其实身体

中酒精浓度在这样的标准以上,大多数人会感觉很不舒服,头晕、心跳急促、呕吐等。

3、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后人的手、脚触觉反应较平时降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容易失控,驾驶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而一辆车时速60公里,一秒钟跑出16.67米;若时速100

公里,一秒则为27.78米,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

4、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操作错误增加,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

即有所下降。达到100

毫克时,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的驾驶人,越不能正确思考和判断车宽与路宽的关系,行为带有很大的盲

目性。

二、酒后驾驶情况调查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酒后驾车的原因,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我们在网上从个人角度和社会监管角度分别做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酒后驾车的主要原因从驾驶人个人角度来看,依次是朋友的怂恿,占44.65%;侥幸心理,占24.73%;以为自己酒量大和技术高,占30.62%。从社会监管角度看,依次是:现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大、占29.87%;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占27.00%。从客观因素来看,依次是担心车辆停放在外不安全、占24.65%;担心次日早上需要用车、占19.53%。此次调查共有194名网友提交了调查意见,其中,绝大多数为男性,共134人,占94.69%;中青年网友居多,31到40岁的占44.51%;学历

层次丰富,大专以上学历占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占29.21%。

根据来自网上的调查显示,有93.45%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4.68%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驶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8.6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46.7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的14.61%被调

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篇二:酒后驾驶调查调研报告

酒后驾驶调查调研报告

酒后驾驶调查调研报告

本文作者:肖文 原创投稿

酒后驾驶调查调研报告

肖文

一.我国酒后驾驶现状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一些常委委员提出,“应在草案已有的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使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很多人听说这一条款的出炉都拍手叫好,于是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对我们的家乡——河北省沽源县,我们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分别选取周一、周三、周五、周日四天车流量较大大的红绿灯点进行了调查,通过观察每一个被交警拦截下

的司机及记录他们是否被罚的情况得到如下结果:

周一有33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8人是醉酒驾驶。周三有25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0是醉酒驾驶。周五有28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1人是醉酒驾驶。周日有63辆车 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有42认识醉酒驾驶。并且我们通过网上调查100人、咨询交警得知醉酒驾驶的司机一般会出现以下情况:一、27%的人看见交通信号灯后反应慢。二、40%的人开车方向左右摇摆不定,突然转向或者在道路中线驾驶。三、15%的人逆向行驶。四、7%的人乱踩刹车。五、6%的人转弯幅度达,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八、5%的人黑夜开车不开前灯。同时我们又咨询开车司机,发现几乎每个司机都知道酒后开车

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但是有90%的人不知道是违反了什么法例。同时67%的司机都有醉酒驾车的经历,95%的人都有酒后驾车的经历,但是当被问及既然知道违反交通规则为什么还要驾驶时70%的人认为酒后驾驶不会出现事故,30%额人是出于没办法,侥幸心理的存

在使他们驾驶。

二.是否应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

通过以上调查,酒后驾驶的严峻性却非一般,我们确实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因为酒后驾驶不仅仅危害了驾驶人自己的性命安全,更是对社会安全具有严重危害,但是为什么酒后驾驶的情况屡禁不止呢?我们应该如何更加有效更加合理的制止酒后驾驶呢?针对这些

问题我们有以下浅薄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将醉酒驾驶写入刑法是否真的可以制止酒后驾驶呢?是否必须将酒后驾驶写入刑

法呢?其他法律是否真的不能调整,必须由刑法调整呢?

创新犯罪是犯罪化的基本形式,而刑罚作为刑事责任的主要实现方式,以对犯罪人的基本人权进行行为限制和剥夺为内容,在部门法体系中具有最高的严厉性和强制性。但是,现实生活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济成本通常高于其他法律责任形式,并且在形式法制责任内部,制定新罪的经济成本又高于既定罪行的条文的调整。因此,无论从人权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我们都有必要赋予刑法以谦抑性,只有在其他法律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才可适用刑法。换句话说,只有是其他法律部门可以规制的问题,最好不要通过刑法的途径来解决。因此将危险驾驶入罪并非改善交通安全的唯一出路,关键在于因地制宜,采取适当

的治理模式。

因此建议我国应修改并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我国《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

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三.其他法律如何规范醉酒驾驶

但是该条款在现实生活中却并没有发挥我们想象中的作用,我们对司机和交警的调查,不同的人对该条款有不同的反应,一些小型的营运司机或是收入比较少的司机他们普遍反应该条款还是比较有约束作用的,毕竟该条款规定的罚款数额和其他的罚款措施对他们来说是比较严厉的,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该条款却对大多数收入较高的有钱有势的人来说,并不具有约束力或是具有很小的约束作用。因此该条款规定的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处罚罚款和拘役刑对他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他们都可以巧妙地躲过处罚。同样的法律条款对不同的

人群起着不同的震慑作用,这是我们寻找的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对所有的醉酒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按同一标准处罚就很难使不同的人都对该条款服从,因此很多有钱有势的人通过钱财和权势的疏通很容易就可以将扣留和吊销的驾驶证取回来,免除了拒役,并且20xx元的罚款对于他们也就是一顿咖啡钱。因此我们建议将钱改为不特定的数额,即规定罚款由其驾驶的交通工具的价值决定,如驾驶

一百万的宝马的司机处罚的就比驾驶几万元的轿车高。

其次,我们可以

看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和拘役的处罚是比较有效的处罚方式,但是因为一些钱财、权利的疏通才使该处罚失去原有效力的。显然这与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是有很大关系的,可以说这很大程度上因归咎于执法不严,很多交警因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强和腐败,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往往忘记了他们是在维护公共安全,经常受贿后对酒后驾驶的司机放任不管。再者,很多交通管理管理人员金本位思想很严重,往往只注重罚钱,对酒驾的司机往往是指要多交罚款就可以放行,而对于真正有约束力的扣留吊销驾照他们却很少使用综上提到的高级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也是相当关键的我们要坚决打击他们的腐败行为,改变他们的金本位主义思想,真正依法管理。 通过我们的调查和分析,酒后驾

驶的问题虽然在我们国很严重很普通,值得我们花大力气

去制止,但是不应该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的建立并不能完全依赖刑法的,那样不仅浪费了法律资源,而且容易造成重刑社会,最终的结果是事事求刑法,使其刑法失去原有的震慑作用,真正的法制社会需要努力健全普通法和一般法,完善立法、提高司法的质量,强化大众的法律意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人懂法,人人守

法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应该走的路。篇三:酒后驾车 调查报告 研究性学习

关于酒后驾车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国因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每年多达数万起,酒后驾驶造

成的死亡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就此,笔者对酒后驾驶及醉酒代驾 问题进行了调查。

案例启示:新春的气息一步步逼近,人们都喜气洋洋开心的迎接盛大的节日。忙忙碌碌准备过年,到处人流量都很大。避免不了的也会出现很多令人不快的事情,驾车安全尤为重要,不仅关乎到自己和家人朋友的安全,而且还得为别人的幸福家庭负责任。酒后驾车带来的事故数量呈现递增,一起起骇人听闻的事故令人不寒而栗。春节前夕,位于河南省三门峡

陕县高速路口处,发生一起特大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一宝马和一摩托发生轻微摩擦,摩托车上的橘子受损,两司机就橘子的赔偿金额争论开来。慢慢的周围看热闹的人挤满了,很久两人未达成一致。宝马车司机因酒后实在没有耐性狡辩下去,于是气愤之下上车就开始发动引擎。之后就是以很快的速度冲了出去,此时惨象不堪如目。周围的一大群人被车撞瘫倒在地。据事后发现,事故造成6人死亡,十几人严重受伤。宝马车司机被气囊保护。就一瞬间的

不理智,导致多少家庭痛心欲绝,实在可悲。

事件启示:像以上发生的事故还有很多很多,酒后驾车带来越来越严重的影响。部分地方交通局对道路交通安全开始严厉查处。2009年2月20日,北京市3000交警开始地毯式的夜查酒后驾车。这是统一夜查行动是6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首次,也是为期40天的全国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活动的第一天。据统计,当晚的夜查行动,仅西城交通支队就查获15名酒后驾车司机。

现在人们的生活日新月异,有更多的时间去享受生活。亲戚朋友聚会玩乐越来越多,于是朋友一起总是会喝些酒。之后不注意就会发生酒后驾车的错误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每

年发生酒后驾车事故多达数万起,酒后驾驶造成的死亡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酒精对驾驶员身体的影响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尤其是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下降。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意外的机会越高,受到酒

精影响的司机通常会有如下特征:

1.对信号灯反应慢

;

2.逆向行驶;

3.摇摆不定、突然转向、飘忽

不定或在道路中线驾驶;

4.乱踩刹车;

5.转弯幅度大;

6.蛇行;

7.没有原因就停车;

8.开车速度极慢;

9.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

10.天黑时不开前灯;

那么为什么酒后驾车会造成如此大的事故概率呢?让我们分析一下酒后人会表现那些

特征: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

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

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

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

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 车祸致死的首要原因。在这些酒后驾车酿成的惨剧中,有多少是

源自于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有多少是源自于驾驶员对酒精的错误认识?

调查显示:驾驶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

根据来自4538位新浪网友的调查显示,有81.29%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在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0.63%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车的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9.8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27.3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

有18.97%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饮酒与开车——致命的结合

然而事实并非想象中那样简单,来自某国际组织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每33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与饮酒有关的交通事故。尽管有大多数人认为酒后驾车酿成的交通事故永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专家的统计结果证明: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卷入与喝酒有关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为30%。显而易见,饮酒与开车是多么可怕的致命结合,正是由于酒后开车这个“罪魁祸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惨剧接连上演,造成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

另外,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

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如今我们国家对酒后驾车的标准和处罚也是很严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

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酒后驾驶在法律上可分为酒后或醉酒驾车两种违法行为,两者的界定: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

对于酒后驾车或超速行驶的判罚,其实是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酒后驾车或超速造成的后果可能很严重,威胁到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另一方面,酒后驾车或超速的现象有极为普遍。如果判罚过重,既有悖于法律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容易造成民怨。如果判罚太轻,会使酒后驾车现象更为猖獗。但仔细想想,对于酒后驾车或超速是应该从重处理的,比如对于酒后驾车的驾驶员直接吊销终生驾驶执照。这样对于酒后驾车的风险成本就大大增加,酒后驾车的现象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但这种办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给了交通部门如此的权利之后,随之会不会产生这样一种现象:大量的酒后驾车者和超速驾驶者向交通部门人员走后门。而且过重的判罚是否会引起大量的驾驶者的怨声载道。从长远来看,重罚是一

定可以产生遏制的效果的。

了解清楚了现实和理论的证据,再看看实际的调查中人们对此事的看法:(调查对象主

要是司机,收到有效调查问卷30分)

问题1:你知道酒后驾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吗?

a. 知道 b. 不知道

(a.13人 b.17人 可以看出大部分司机并不知道喝酒多少驾车算是合法的,

怎么知道如何去控制自己的饮酒呢?)

问题2:你有过酒后驾车或搭乘酒后驾驶者车辆的经历吗?

a. 有 b. 没有

(a.15人 b.15人 可以知道很多人都接触过酒后驾驶的车辆,这么多

人都不知道酒后根本不应该驾车)

问题3:如果你是驾驶者,饮酒过程中,你会否想到酒后驾车可能导致的

严重后果呢?

a. 会 b. 不会

(a.26人 b.4人 可以看出绝大部人都会想到酒后驾车可能导致严

重的后果,有些人明知故犯。不想到的更是可怕)

问题4. 你听说过酒后驾车带来的事故吗?

a. 听过 b. 没有听过

(a.30人 b.0人 很清楚所有人都听说过或是自己见过酒后驾车交

通事故,大家都多多少少有酒后驾驶危险的概念)

问题5:你有否这有个观念:如果你已经喝了酒,你会提醒你自己不应开车?

a. 有 b. 没有 c. 不确定

(a.23人 b.1人 c.6人 绝大部分人会提醒自己酒后不应该开车知道危险,很

少部分人根据自己酒后的清醒程度判断是否驾车,也有人酒后执意要驾

驶自己的爱车)

问题6:如果你自己开车,并且了解酒后驾驶可能的后果,在喝完酒后(并非

喝醉),你会如何选择回家? (多选)

a. 步行 b.出租车或公交车 c. 搭乘朋友的车 d. 其他

(a.8人 b.27人 c.4人 d.5人 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出租车安全方便的回家,少

部分近距离的步行酒后回家,也有些是根本不会饮酒的)

问题7:如果你酒后驾车被交警阻拦,你会:

a. 逃避 b.和交警狡辩 c. 接受处罚 d.找朋友帮忙解决

(a.3人 b.1人 c.26人 d.3人 绝大部分人若酒后驾驶被交警阻拦都会接受处

罚,知道自己的错误;很少人会托关系解决,钻法律的空子;也有人

不服管制或直接逃跑)

问题8: 什么因素会提醒自己不要酒后驾车?

a. 家人朋友的安全 b.交通法则 c. 汽车的保养 d.其他篇四:关于酒后驾车的调查报告

关于酒后驾车的调查报告

一、酒后驾车有什么危害?

案例: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曾进行了“远离酒后驾驶”的活动,在实验室证明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在饮一听350毫升啤酒前,他们的刹车反应时间分别为0.75秒、0.56秒和0.56 秒。饮酒30分钟后,酒精开始在体内发挥作用,同样的机器测试结果显示,三

人的反应时间分别提高到1.22秒、1.38秒和1.05秒。

事件启示:交通事故的危险度随着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而增加。

酒精对驾驶的影响包括:

1.视觉能力变差。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觉角度为180度,酒后的视觉角度将会缩减,喝越多,就越无法看清旁边的景物;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对光的适应也变差了。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驾驶人以为脚提起来要踩煞车,其实已慢了一两

秒。车速如果是60公里,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公尺,若是时速100公里,一秒

行驶距离则为27.78公尺,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

根据研究指出:呼气酒精浓度达0.25mg/l 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50mg/dl)以上,将产生复杂技巧的障碍、驾驶能力变坏,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二倍。而在呼气酒精浓度达 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11%即110mg/dl以上时,其平衡感与判断力障碍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十倍;其实身体中酒精浓度在这样的标准以上,大多数人

会感觉很不舒服,头晕、心跳急促、呕吐等。

2.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后人的手、脚触觉反应较平时降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容易失控,驾驶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而一辆车时速60公里,一秒钟跑出16.67米;若时速100

公里,一秒则为27.78米,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

3.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操作错误增加,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的驾驶人,越不能正确思考和判断车宽与路宽的关系,行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二、酒后驾车为何屡禁不止

根据来自网上的调查显示,有93.45%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4.68%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驶行为。在被问及酒

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8.6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

驶技术,46.7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的14.61%

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然而事实北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来自某国际组织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每33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与饮酒有关的交通事故。尽管有大多数人认为酒后驾驶酿成的交通事故永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专家的统计结果证明: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卷入与喝酒有关的交通事

故的可能性为。显而易见,饮酒与开车是多么可怕的致命组合。

三、酒后驾车的避免方法

1.安装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在车上安装能自动识别喝酒高峰时间段,能防止驾驶人检

测作弊的防酒后驾驶系统,若超过国家标准汽车则无法启动。

2.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相关限制管理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

国外方式对有酒驾记录人员实施强制安装防酒后驾驶系统。

3.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政府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

4.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动放弃驾驶。

5.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

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

6.避免侥幸心理:消除人们“少喝酒不影响开车”的认识误区,剖析酒精对驾车者的影

响和危害,警示人们放弃侥幸心理。

7.为醉酒者友情叫车:为醉酒者(不论是朋友还是陌生人)叫辆出租车。

四、我们国家和其他各国对酒后驾车的标准和处罚

中国公安部对酒后驾驶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实际上,和中国整治酒后驾车的措施一样,许多国家对酒后驾车的惩治也丝毫不手软。从罚款、吊销驾照、判刑甚至实行“连坐”处罚,世界各国采取了各种措施、发明了各种招数来惩治醉驾,解决这一全球性的难题:法国“绝不容忍”酒后驾车;西班牙醉酒驾车属刑事犯罪; 德国应对酒后驾车教罚并重 ;英国驾照有可能吊销109年;美国屡犯被罚参观

停尸房;日本司机喝酒乘客也受罚;巴西“微醺”驾驶成往事 如今“酒精零容忍”。

总之,治理酒后驾车光靠一时“专项斗争”肯定不行,从生命教育起步,并铺以严厉的法律处罚,还应有长期不懈的社会努力。这是国际社会的经验给我们的启示。篇五:酒后驾

驶调查调研报告

酒后驾驶调查调研报告

一.我国酒后驾驶现状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一些常委委员提出,“应在草案已有的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使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很多人听说这一条款的出炉都拍手叫好,于是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对我们的家乡——河北省沽源县,我们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分别选取周一、周三、周

五、周日四天车流量较大大的红绿灯点进行了调查,通过观察每一个被交警拦截下的司

机及记录他们是否被罚的情况得到如下结果:

周一有33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8人是醉酒驾驶。周三有25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0是醉酒驾驶。周五有28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1人是醉酒驾驶。周日有63辆车 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有42认识醉酒驾驶。并且我们通过网上调查100人、咨询交警得知醉酒驾驶的司机一般会出现以下情况:一、27%的人看见交通信号灯后反应慢。二、40%的人开车方向左右摇摆不定,突然转向或者在道路中线驾驶。三、15%的人逆向行驶。四、7%的人乱踩刹车。五、6%的人转弯幅度达,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八、5%的人黑夜开车不开前灯。同时我们又咨询开车司机,发现几乎每个司机都知道酒后开车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但是有90%的人不知道是违反了什么法例。同时67%的司机都有醉酒驾车的经历,95%的人都有酒后驾车的经历,但是当被问及既然知道违反交通规则为什么还要驾驶时70%的人认为酒后驾驶不会出现事故,30%额人是出于没办法,侥幸心理的存在使他们驾驶。

二.是否应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

通过以上调查,酒后驾驶的严峻性却非一般,我们确实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因为酒

后驾驶不仅仅危害了驾驶人自己的性命安全,更是对社会安全具有严重危害,但是为什么酒后驾驶的情况屡禁不止呢?我们应该如何更加有效更加合理的制止酒后驾驶呢?针对这些

问题我们有以下浅薄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将醉酒驾驶写入刑法是否真的可以制止酒后驾驶呢?是否必须将酒后驾驶写入刑

法呢?其他法律是否真的不能调整,必须由刑法调整呢?

创新犯罪是犯罪化的基本形式,而刑罚作为刑事责任的主要实现方式,以对犯罪人的基本人权进行行为限制和剥夺为内容,在部门法体系中具有最高的严厉性和强制性。但是,现实生活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济成本通常高于其他法律责任形式,并且在形式法制责任内部,制定新罪的经济成本又高于既定罪行的条文的调整。因此,无论从人权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我们都有必要赋予刑法以谦抑性,只有在其他法律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才可适用刑法。换句话说,只有是其他法律部门可以规制的问题,最好不要通过刑法的途径来解决。因此将危险驾驶入罪并非改善交通安全的唯一出路,关键在于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治理模式。

因此建议我国应修改并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我国《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

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

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三.其他法律如何规范醉酒驾驶

但是该条款在现实生活中却并没有发挥我们想象中的作用,我们对司机和交警的调查,不同的人对该条款有不同的反应,一些小型的营运司机或是收入比较少的司机他们普遍反应该条款还是比较有约束作用的,毕竟该条款规定的罚款数额和其他的罚款措施对他们来说是比较严厉的,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该条款却对大多数收入较高的有钱有势的人来说,并不具有约束力或是具有很小的约束作用。因此该条款规定的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处罚罚款和拘役刑对他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他们都可以巧妙地躲过处罚。同样的法律条款对不同的

人群起着不同的震慑作用,这是我们寻找的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对所有的醉酒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按同一标准处罚就很难使不同的人都对该条款服从,因此很多有钱有势的人通过钱财和权势的疏通很容易就可以将扣留和吊销的驾驶证取回来,免除了拒役,并且2000元的罚款对于他们也就是一顿咖啡钱。因此我们建议将钱改为不特定的数额,即规定罚款由其驾驶的交通工具的价值决定,如驾驶

一百万的宝马的司机处罚的就比驾驶几万元的轿车高。

其次,我们可以看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和拘役的处罚是比较有效的处罚方式,但是因为一些钱财、权利的疏通才使该处罚失去原有效力的。显然这与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是有很大关系的,可以说这很大程度上因归咎于执法不严,很多交警因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强和腐败,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往往忘记了他们是在维护公共安全,经常受贿后对酒后驾驶的司机放任不管。再者,很多交通管理管理人员金本位思想很严重,往往只注重罚钱,对酒驾的司机往往是指要多交罚款就可以放行,而对于真正有约束力的扣留吊销驾照他们却很少使用综上提到的高级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也是相当关键的我们要坚

决打击他们的腐败行为,改变他们的金本位主义思想,真正依法管理。

通过我们的调查和分析,酒后驾驶的问题虽然在我们国很严重很普通,值得我们花大力气去制止,但是不应该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的建立并不能完全依赖刑法的,那样不仅浪费了法律资源,而且容易造成重刑社会,最终的结果是事事求刑法,使其刑法失去原有的震慑作用,真正的法制社会需要努力健全普通法和一般法,完善立法、提高司法的质量,强化大众的法律意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人懂法,人人守法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应该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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