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纪要
作者:
来源:《浙江人大·公报版》2013年第01期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在杭州举行。
受省人大常委会赵洪祝主任委托,副主任王永明、金德水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徐宏俊、吴国华、程渭山、冯明、厉志海和秘书长姚民声及委员共49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陈加元、毛光烈、朱从玖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徐杰、朱深远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刘晓刚、顾雪飞、张雪樵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和义乌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6名省人大代表。此外,还有15位公民旁听各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丁祖年主任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陈加元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三、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民族华侨委员会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胡虎林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等两个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五、会议听取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陈振濂副主任所作的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的说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苏利冕副主任所作的关于修订《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宁波市献血条例》、修改《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等三个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等三件法规和一件法规修改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献血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六、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吕汉夫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钱中贤副主任委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丁耀民主任委员、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陈永昊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洪建新副主任委员、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周玉根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上述6个报告。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刘援利副秘书长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上述两个报告。 八、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张雪樵副检察长分别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九、会议还书面审议了浙江省人大代表团出访俄罗斯捷克匈牙利情况的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