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有些曲高和寡。
与其它相关行业相比,监理行业目前风险相对较低。
现在的建筑行业比较混乱,参与的相关各方都在犯错误,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犯的错误尤其大,所以,他们的风险比监理风险高得多,使得监理单位的风险看上去降低了不少。工地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引出的问题,到最后都会落在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头上,监理单位至多挨几句剋,扣点监理费了事,建设方对监理方普遍地不抱太大的希望。
如果必须查找监理单位有风险,我们首先学习一下项目管理规范中的第16章:
16 项目风险管理
16.1 一般规定
16.1.1 组织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16.1.2 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应包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和风险控制。
16.2 项目风险识别
16.2.1 组织应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16.2.2 组织识别项目风险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收集与项目风险有关的信息。
2 确定风险因素。
3 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报告。
16.3 项目风险评估
16.3.1 组织应按下列内容进行风险评估:
1 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
2 风险损失量的估计。
3 风险等级评估。
16.3.2 组织应利用已有数据资料和相关专业方法进行风险因素发生概率估计。
16.3.3 风险损失量的估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期损失的估计。
2 费用损失的估计。
3 对工程的质量、功能、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影响。
16.3.4 组织应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量,确定风险量,并进行分级。
16.3.5 风险评估后应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16.4 项目风险响应
16.4.1 组织应确定针对项目风险的对策进行风险响应。
16.4.2 常用的风险对策应包括风险规避、减轻、自留、转移及其组合等策略。
16.4.3 项目风险对策应形成风险管理计划,其内容有:
1 风险管理目标。
2 风险管理范围。
3 可使用的风险管理方法、工具以及数据来源。
4 风险分类和风险排序要求。
5 风险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6 风险跟踪的要求。
7 相应的资源预算。
16.5 项目风险控制
16.5.1 在整个项目进程中,组织应收集和分析与项目风险相关的各种信息,获取风险信号,预测未来的风险并提出预警,纳入项目进展报告。
16.5.2 组织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控,根据需要制定应急计划。
学习完了之后,你会发现,这个分析做不下去,因为几乎所有的大风险都不受监理单位的控制,国家法律授予监理很大的权限,实际上被打了很大的折扣。在建设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几乎没听说哪个项目按照法律规定的环节严格执行,多数是不想执行,少数是想执行,可法律本身就不详细或严谨,导致无法执行。
所以,监理单位的风险,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捆绑在一起,在有限的空间内,我们尽职尽责,帮助他们有个好收获,是降低监理风险的最佳办法
我不同意楼上的意见,楼上所言也就是说如今提监理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如果工程上出了问题,最多扣点监理费就可以了事了,此言纯属片面之言,不知楼上做了几年监理?是否真正了解监理行业的风险?
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已经成了高风险职业,这已是被大多监理同行所认同的。
监理究竟有哪些风险呢?
第一、是法律责任风险:无论什么样的工地只要出安全事故,监理都有推脱不了的责
任,要么是平时检查不力;要么是没有下整改通知;要么是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监理又没有继续追究;要么是存在安全隐患监理没有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无论是什么情况,只要工地出安全事故,监理多少都有责任,轻则通报批评影响监理业务,重则具体责任人要依法坐牢,从此失去监理工作。
第二、是经济上的损失:工期拖了,业主也以责怪监理,现场管理不力;质量出了问题,业主、政府部门包括购房人都会说这工程是谁监理的,而不去说这工程是谁施工的,监理成了工程的保险公司,好像工程质量是监理监出来的,而不是施工单位的工人做出来的。业主扣监理费,还要罚款。政府部门也同样要对监理罚款。
人们应该承担因自身不当或失误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监理情况并非如此,监理要承担部分施工单位失误和不当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赔偿。这就是监理区别其他行业要多承担的风险,也是监理人无法预防和排除风险的最大困难。监理是人不是神,谁能面面俱到,确保安全、质量万无一失呢。再说监理的工作必须受制于业主,监理能够真正成为建设工程独立的第三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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