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姓名: 得分: 阅卷人: 一、填空 1。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
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2.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4。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5.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6。 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7. 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8.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9。 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10。 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
11.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
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由运输处安排施工.
12. 维修天窗内安排的作业项目,其条件是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双线V型天窗区段,一线作业时不得影响另一线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涉及上下行渡线时由铁路局安排。
13。 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在短时期内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减少施工对运输的整体影响。集中修主要适应于通过能力紧张的繁忙干线.
14。 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15. 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对扰动道床不能预先轧道的线路、道岔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大型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施工后经过单机或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可视为轧道。速度160km/h以上区段施工和维修作业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动车组。
二、选择题
1。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2.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3。 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
4. 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见附件5)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尽速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5。 施工过渡是增建双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营业线建设项目组织施工和运输配合的重要环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
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过渡工程管理,保证施工和运输安全。
6。 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施工和实施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既有设备布置进行现场核对,根据设计文件和审查后的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编制施工过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并实施旁站监理,参与竣工验收。
7. 过渡工程除拢口拨接地段外,其他应提前进行验收.对不能预先轧道的过渡工程,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营单位,也不得开通运营。
8. 过渡工程的开通速度和运行速度由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和施工资料提出申请,经运营单位审查后确定.验收合格的过渡工程,由运营单位(维管单位)维护,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施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运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设备维护负责.有关费用按规定办理.
9.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0. 铁路建设项目新线施工中的正、站线线路在验交开通前要经过机车多次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检查、整修或大型养路机械整道,直至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凡正式办理验交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应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11。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对Ⅰ、Ⅱ级施工还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12。 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因施工原因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首先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13。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
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
14。 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
15。 提供的设施位置准确,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三、判断题
1.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 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 3. 过渡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
4. 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
5。 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
6. 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 7. 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8。 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9.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因双线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设计,达到道口标准后方可启用,防止道口事故。
10。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四、论述题
1.你对超范围施工有什么看法?
2。营业线施工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应如何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