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分别为李格女士、张守航先生、刘庆东先生、赵成彦先生、徐筱慧女士、刘建梅女士、魏恒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已认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以及内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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