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某市利群服装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该厂2009年5月份有关业务情况如下所述。
(1)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料(布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210 000元、35 700元;该批货物已运抵企业,货款已付。
(2)购进20台缝纫机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支付款项10 000元、1 700元;支付运输费用5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费发票;款项以转账付讫。
(3)以自制服装100套向某纺织厂换取一批布料,服装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 000元;取得纺织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价款40 000元、税款6 800元;其余款以支票结算。
(4)发出各式服装委托某商场代销。月末收到商场送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服装的零售金额81 900元;服装厂按零售金额的10%支付给商场代销手续费8 190元。
(5)向某百货公司销售一批服装,货已发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00 000元,货款尚未收回。
(6)为某客户加工服装100套。双方商定,服装面料由服装厂按客户要求选购,每套服装价格(含税)1 170元。该厂为加工该批服装从某厂购进面料300米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税款分别为30 000元、5 100元,货款已付。该批服装已于当月加工
完成并送交客户,货款已结清。
(7)通过市教育局向某学校赠送100套运动服,实际成本7 000元;该批运动服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8)上月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18 500元。
其他资料:本例涉及的法定扣税凭证已在本申报期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做出会计分录,回答下列问题:
(1)该厂本月实现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2)该厂本月可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3)该厂本月应纳的增值税额是多少?
1、进项35700
2、进项1700+500*7%=1735
3、销项50000/(1+17%)*17%=7264.96,进项6800
4、销项81900/(1+17%)*17%=11900
5、销项200000/(1+17%)*17%=29059.83
6、销项100*1170/(1+17%)*17%=17000,进项5100
7、销项100*7000*(1+10%)/(1+17%)*17%=111880.34
8、上月留抵18500
所以
本月销项7264.96+11900+29059.83+17000+111880.34=177105.13
本月可抵扣进项35700+1735+6800+5100+18500=67835
本月应纳增值税177105.13-67835=109270.13
二、营业税
1. 某施工企业征用土地一块,支付出让金及契税1000万元。利用该地块建房一座,发生材料、工资及其他费用2000万元。房产建成后,该公司将其捐赠给隔壁的一所小学。该省规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成本利润率分别为10%、15%。根据上述业务请分别计算应纳建筑业营业税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 2.某公司某月发生如下业务:(1)该公司开发部自建同一规格和标准的楼房两栋,建筑安装成本为3000万元,成本利润20%,该公司将其中一栋留作自用,另一栋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2400万元;销售现房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预售房屋取得预收款2000万元;以房屋投资入股某企业.现将其股权的60%出让,取得收入1000万元;将一栋楼抵押给某银行使用以取得贷款,当日抵减应付银行利息100万元。(2)该公司下设非
独立核算的娱乐中心当月舞厅取得门票收入5万元,台位费收入1万元,点歌费收入0.5万元,销售烟酒饮料收入0.5万元;台球室取得营业收入5万元,保龄球馆取得营业收入10万元。
3. 请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1.解:应纳建筑业营业税=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税率=2000×(1+10%)/(1-3%)×3%=2268.04×3%=68.04(万元)
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房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税率=[(地价+建筑业组成计税价格)×(1+15%)/(1-5%)]×5%=[1000+2000×(1+10%)/(1-3%)] ×(1+15%)/(1-5%)×5%=[(1000+2268.04)×(1+15%)/(1-5%)]×5%=197.80(万元)
2.解: (1)自建自用行为不征营业税,自建自售则要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各征一道营业税,其中,自建部分需组成计税价格计税;预售房与销售现房一样,按其实际收取的价款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以不动产投资人股不征税,将其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将不动产抵押给银行使用,是以不动产租金换押冲贷款利息,故应按\"服务业\"税目对借款人征税。
(2)娱乐业的营业额包括门票、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费等。
公司开发部业务应纳营业税=[3000×50%×(1+20%)]÷(1-3%)×3%+2400×5%+(3000+2000)×5%+100×5%= 430.67(万元)
该公司娱乐中心业务应纳营业税=(5+1+0.5+0.5)×20%+(5+10)×5%=2.15(万元)
公司当月共应缴纳营业税=430.67+2.15=432.82(万元)
三、企业所得税
新华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居民企业)于2007年1月注册成立进行生产经营,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收入为1000万元(第一年取得该项目收入)。
2、2008年利润表反映的内容如下:
(1)产品销售成本4500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成本为500万元
(2)销售税金及附加200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税金及附加50万元
(3)销售费用2000万元(其中广告费2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
(4)“投资收益”50万元(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40万元,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10万元);
(5)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5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30万元);
(6)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其中通过省教育厅捐赠给某高校1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50万元,存货盘亏损失50万元)。
3、全年提取并实际支付工资支出共计1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工资10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2.5%的比例提取。
4、全年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120万元,职工教育费支出1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0万元。
5、假设①除资料所给内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②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能够单独核算
③期间费用按照销售收入在化工产品和环境保护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要求:计算新华公司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2008年利润总额
=(9000+1000)-(4500+500)-(200+50)+50-(2000+200+1200)-800 =600
2、2008年收入总额=9000+1000+10=10010
其中:免税收入=10
一般项目 环保项目
3、2008年各项扣除
(1)成本 4500 500 合计5000
(2)销售税金及附加 200 50 合计250
(3)期间费用 3028.5 336.5 合计3365
其中:销售费用 2000 (广告费在销售营业收入15%据实扣除)
财务费用 200
管理费用 1200-35=1165
业务招待费限额=10000×5‰=50 85×60%=51
期间费用分配率
=(2000+200+1165)÷(9000+1000)×100%=33.65%
(4)营业外支出 800-(100-72)-50=722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00×12%=72
(5)工资三项经费调整 9 1 合计10
其中: 教育经费调整=25-15=10
4、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10-10-(5000+250+3365+722-10)-30×50%(加计扣除)-50(07年亏损)
=10000-9285-15-50=608
5、2008年应纳所得税额=608×25%-〔1000-(500+50+336.5-1)〕×25%
=152-28.625
=123.375万元
四、个人所得税
1、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计算该公民应交个人所得税。
出版和加印应合并一次纳税:(50000+10000)*(1-20%)*20%*14%=6720
连载单独算一次:(3800-800)*14%=420元
孙某应交个稿酬个税合计=6720+420=7140元
2、某职工2009年10月应发工资46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00元,失业保险50元(超过规定比例5元),单位代缴水电费100元,计算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4600-100-45)-2000]*15%-125=243.25元.
3、歌星王某参加外地政府组织的商业演出活动,一次获得表演收入50000元,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捐赠(公益性)8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扣除)
解:因为演出活动是劳务所得 大于4000元 ,首先 减征20% 即:50000*(1-20%)=40000
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捐赠(公益性)8000元,税法规定:对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 一般捐赠的扣除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 如果是农村义务教育全额扣除
捐赠限额=申报的应纳所得税*30% 即 40000*30%=12000 〉8000 8000元可以全额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000*(1-20%)-8000]*30%-2000=7600
五、土地增值税
[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1月将其开发的写字楼一幢出售,共取得收入3800万
元。企业为开发该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本为1400万元,专门为开发该项目支付的贷款利息120万元。为转让该项目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共计210.9万元。当地政府规定,企业可以按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计算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另外,税法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土地出让费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20%加计扣除。则其应纳税额为:
扣除项目金额=600+1400+120+210.9+(600+1400)×5%+(600+1400)×20%=600+1400+120+210.9+100+400=2830.9万元
增值额=3800-2830.9=969.1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例=969.1÷2830.9=34.23%
应纳税额=969.1×30%=290.73万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2907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907300
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907300
贷:银行存款 2907300
[2]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某住宅小区,从1997年6月开始向外预售,1998年10月底全部销完,共取得销售收入18600万元,为开发该小区企业共支出土地出让金2700万元,开发成本5600万元,实际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957.9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可按土地出让费和开发成本的10%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则应纳税额为:
扣除项目金额=2700+5600+957.9+(2700+5600)×10%+(2700+5600)×20%=11747.9万元
增值额=18600-11747.9=6852.1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6852.1÷11747.9=58.33%
应纳税额=6852.1×40%-11747.9×5%
=2740.84-587.395=2153.445万元
假定税务机关核定企业从1997年7月初开始,每月预缴土地增值税100万元,则从1997年7月初开始,企业于预缴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到1998年10月底,已预缴土地增值税1400万元(100×14)。10月底,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实际应纳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215344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1534450
实际补交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7534450(21534450-14000000)
贷:银行存款 7534450
[3]某工业企业1998年将其拥有的一块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后出售,共取得销售收入7000万元,企业按规定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费1600万元,开发成本1400万元,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300万元,应缴纳营业税等税金360.5万元,则应纳税额为:
扣除项目金额=1600+1400+300+360.5+(1600+1400)×20%=4260.5万元
增值额=7000-4260.5=2739.5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2739.5÷4260.5=64.30%
应纳税额=2739.5×40%-4260.5×5%=1095.8-213.025 =882.775万元
则企业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88277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8827750
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8827750
贷:银行存款 8827750
[4]某运输企业将其拥有的二座仓库出售给某公司,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该仓库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税务机关确认仓库的评估价格为600万元,则应纳税额为:
增值额=1300-600=700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700÷600=116.67%
应纳税额=700×50%-600×15%=350-90=260万元
则企业在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2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600000
实际缴纳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600000
贷:银行存款 2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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