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要求及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周口市新和铭城项目所有项目单位,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术语、定义
3.1、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2、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3.3、项目负责人:是指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4、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4.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4.2、排查隐患并要求项目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4.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立即落实整改,严禁违章指挥。
4.4、现场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有关部门报告。 5、监督检查和处理
5.1、监督检查重点
监理机构对现场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5.1.1、施工企业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记录;
5.1.2、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包括带班检查记录、考勤公示;
5.1.3、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和项目经理带班生产的复核记录; 5.1.4、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的履职情况,特别是隐患整改的治理情况。
5.2、监督处理
5.2.1、建筑施工企业未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制度的,应责令限期整改。
5.2.2、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生产,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信用扣分;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
5.2.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检查或检查表代签字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企业参与工程招投标资格。 6、职责权限
6.1、项目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6.2、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且每一个工地每月至少带班检查一次。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书面委托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6.3、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生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4、项目负责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6.5、总监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岗位证书的监理人员代其承担管理工作,书面委托报企业、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7、现场带班人员安排
项目总监:苏海港 总监代表: 安全监理:赵爱玲
8、附件信息:
附件1:河南元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河南元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项目监理部
2013年11月
附件:1
周口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带班检查 负责人 新和铭城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河南安信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周口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履职情况; JGJ59-99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现场质检查内容 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情况;现场以往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等。 序号 1 2 3 检查评价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现场存在的隐患 要求完成整改的日期以及整改回复方式 带班检查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名: 备注:1、本表可印制成记录本,以方便现场随身携带。记录本封面需有工程名称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一式三份,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周口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日期
带班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带班生产人 签 名 备 注 备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填写;2、当天如有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则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3
河南元方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新和铭城 施工单位带序号 日期 班生产人员 带班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带班生产人 签 名 备 注
备注:1、本表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或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填写;2、当天如有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则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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