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思考 赵冬梅 目前农村财务管理主要存有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农村 财务管理弱化,使农村财务工作难以做到有章可循;集体资 金管理混乱,村级财务管理虽然有了加强,但在集体资金管 理上问题较为突出;物资管理手续不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 管理;财会人员队伍不稳等突出问题,与财务管理的工作性 法的案件中没有按照原则办事。 二、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1.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严格按财务制度 办事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 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相悖。以下问题的存在,严重影 响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着农村经济的进 一步发展。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 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为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 规,包括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产物资管 理制度、结算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 等。尽管有的村按规定制定了的财务管理制度,但财务手续 混乱,账证不全,核算不规范,做假账、糊涂账,这些完善的 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的幌子,干脆弃之不用,财务管理 者有章不循,执行情况较差。有的村则是选择对他们有利的 制度执行,不利的制度就不执行。另外,也有些制度与没有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实际可操作性较差,因而制度失去其权 威性。甚至部分村在财务方面没有制度,财务管理无章可 循。 2.会计核算不规范 新《农村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规范设置 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多数村集 体经济组织账簿不全,有的村甚至设置了“账外账”、“小金 库”;入账原始凭证不规范,自制收据收款,白条抵库现象十 分严重,特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使用大量“白头收 据”,而且连工程结算单、工程协议等原始资料都没有;有的 村作账不及时、不规范,开支随意性大,会计档案保管不善, 损毁丢失现象严重,为以后核实查阅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3.农村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有的农村会计文化素 质低,不懂农村会计业务,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 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按程序办理。二是农村会计 队伍不稳。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务人员也跟着换 届的现象。致使部分财会人员中“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 思想十分严重,工作上依附权势,不能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 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4.农村财务监督乏力 一是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干部指定替代村民民主选 举产生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形同虚设,不按审 批权限开展财务审批活动,对违规超标开支放任自流。二是 乡镇农经站监管乏力。村账站审没有落到实处,甚至有的农 经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盖章了事。三是县级审计 职能弱化。县级农经机构多是事业机构,执法力度不够。纪 检监察部门监督缺乏力度,各级配合不协调,在处理违纪违 质,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方 式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定期 组织开展农村会计知识竞赛活动和农村会计实务培训工 作。稳定财会人员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实行 农村会计选聘制。《农村财务会计选聘制》规定,今后村集体 经济组织新录用的财会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可促进农 村财会人员走向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实行会计委派制。 由镇统一考核和管理。从体制上保障财会人员严格执法,维 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 计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 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 2.试行村级会计人员委派制或村账镇管制度。目前我 县有的乡镇已对国家拨付的大宗征地补偿款,实行了镇财 政所设账户单独管理的方法,支出由村“两委”提出申请,经 村“两委”负责人、村民代表三方签字后方可支取使用。实践 证明,这种方法可有效地避免村干部说了算,随意支配征地 款现象的发生。对财务管理基础较好的村,也可由乡镇农经 站委派会计人员到指定村任职,其工资报酬由乡镇财政负 担,与村里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主要职责是按国家规定的 财务会计制度建账、设账、记账,乡镇农经站组织委派人员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交流,以防会计人员在一个村工 作久了,出现情感因素,对履行会计监督带来负面影响。对 会计基础较差、财务收支活动量不大的村,可借鉴我县部分 乡镇的现行做法,试行“村账镇管”,收入支出一律通过镇财 政所办理。 3.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 民主管理与监督 成立民主理财组织.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负责对本村集 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 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 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公 开内容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 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都应向村 民公开,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 的假公开。公开时间要及时、形式要多样化、程序要严 格,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月结月公布,形成“一月一公开” 的制度。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该查处的一查到 底,把村级财务公开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村级财务的规 范化管理。 f作者单位:122315辽宁省凌源市宋杖子镇农经站1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