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住院慰问管理制度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公司员工慰问工作程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让广大员工切实体会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尉问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一切员工慰问活动均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遵循办公室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分层级、分部门管理职工慰问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函盖但不限于员工伤、病、亡,员工家属丧亡、重病,家庭遭受灾困、子女入学等情况。实际情况发生本办法以外事项需要慰问的,由办公室会同公司领导临时商定。 第三章 慰问的类别及标准 第五条 生日慰问
员工生日,由办公室代表公司送去生日礼物,标准不超过200元/人。 第六条 婚庆慰问
(1)员工结婚,符合晚婚政策的400元/人,双职工600元/对;不符合晚婚政策的200元/人,双职工400元/对。
(2)享受婚礼贺金的员工原则上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 生病慰问
(1)员工因病一般住院五天以上,慰问金或慰问礼品不超过300元/人; (2)员工因病手术住院,慰问金或慰问礼品不超过500元/人; (3)员工因病请假在家休养五天以上的,慰问礼品不超过200元。 (4)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5)享受生病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八条 工伤慰问
工伤慰问金标准参照员工生病慰问标准执行。享受工伤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九条 产假慰问
(1)员工(不分男女)请产假的,慰问金或慰问礼品不超过400元。若女员工流产的,慰问金或慰问礼品不超过200元。
(2)享受产假慰问金的员工原则上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并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 员工丧葬慰问
(1)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岳父母或公婆)过世的,享受慰问金不超过400元,花圈1个;员工本人过世的,享受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花圈1个。
(2)享受丧葬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十一条 员工子女升学补助金
(1)员工子女考取国家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贺金标准不超过400元/人,双职工家庭子女不超过600元/人。
(2)享受子女升学补助金的必须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
(3)升学补助金申请及发放:凭子女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户口本原件,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和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按审批结果发放。
第十二条 特殊困难家庭救助
(1)公司成立“困难员工基金”,主要收入________为:公司废品出售收入(由财务部组织,各部门配合收集出售纳入“困难员工基金”收入)、募捐收入(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组织的对本公司内的募捐收入)、公司提供。
(2)“困难员工基金”管理部门为财务部,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按审批结果发放。
(3)申请条件及程序:申请对象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如因家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突发困难,可按“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初次审核办公室调查核实办公室填写申请及补助标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在困难员工基金收入中发放”的程序申请困难补助。
(4)凡申请困难补助的员工,本人申请后需附有户口所在村、社区领导签署意见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5)补助标准:员工困难补助金额500至元(不含公司组织的针对本人的募捐款项)。如“困难员工基金”不够的,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困难员工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困难补助。 第十三条 其它重大事项慰问
其它重大事项需公司组织慰问的由办公室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安排送温暖慰问活动。 第四章 慰问组织程序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上伤、病、亡,员工家属丧亡、重病,家庭遭受灾困、子女入学等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办公室统一组织慰问,并派指定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领导等一起参加慰问。 第五章 慰问金的申请、审批及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因生病、工伤、婚庆、生育、丧葬等申请慰问金的,由所在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办公室了解核实后,向公司写慰问金申请,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起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各项手续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人按审批结果到财务部领取对应金额。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参加慰问。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制定,并由其负责解释及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办公室。
员工住院慰问管理规定 一、目的
做好员工 福利工作,体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基层工会。 三、职责
员工慰问工作由各基层工会或工会小组具体负责。不在岗员工(含不在岗人员、内退和离退休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或工会小组负责慰问。
四、慰问种类 (一)员工住院慰问
慰问标准:一般住院350元/人,手术住院550元/人。到所在基层工会办理住院慰问金申请手续,凭申请表到本单位财务领取慰问金。 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二)生日慰问
1.由基层工会或所在工会小组根据生日登记日期按月发放。 2.慰问标准为500元/人。(从1月1日起执行) (三)员工献血慰问
员工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后,由组织献血的基层单位工会,根据100元/每百毫升的标准,发放献血营养补助费。 (四)结婚生育慰问
1.公司员工结婚(指本人为初婚),由本人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基层工会办理结婚慰问金申请手续,凭申请表到本单位财务领取慰问金。自结婚之日起1年内有效。双职工到男方所在基层工会办理。慰问标准为600元/对。 2.公司员工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胎小孩后一年内,由本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所在基层工会办理独生子女慰问金申请手续,凭申请表到本单位财务领取慰问金。双职工到女方所在基层工会办理。慰问标准为500元。
3. 每年“六一”前,由基层工会按照100元/小孩的标准,对员工在14周岁以下的子女进行慰问。双职工由女方所在基层工会慰问。 (五)丧葬慰问
1.慰问范围和形式
(1)员工或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不含配偶父母)去世地点(或治丧地点),在1日内能够返回的,可由本单位安排1—2台车辆,协助其亲属办理丧事。慰问形式如下:
在岗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去世,由所在基层工会或工会小组派人慰问并协助其亲属办理丧事。
不在岗员工(含不在岗人员、内退和离退休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由所在分管单位或部门派人慰问并协助其亲属办理丧事。
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去世(包括原任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离休干部),由公司领导出面慰问。其直系亲属去世,由公司工会派人慰问,并由基层工会和所在单位、部门协助其办理丧事。
(2)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去世地点(或治丧地点)不在本规定范围之内的,其丧事由其亲属办理。由所在基层工会或所在工会小组发唁电进行慰问。
(3)因公去世员工的丧事办理和慰问范围,以及车辆安排,不受上述范围限制。
2.丧事慰问费用
(1)员工去世慰问费标准为元。
(2)员工亲属(非公司员工)去世慰问标准:
员工本人供养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到所在基层工会或所在工会小组领取丧葬慰问费1000元。 发生在同一个家庭的'同一件事丧葬慰问费只发放一次。
3.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慰问祭送的花圈、鞭炮费用控制在200元之内,凭申请表在工会经费中报销。 (六)费用________
在册员工(含不在岗、内退)的慰问费在各单位福利费用中列支,离退休人员的慰问费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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